
11月12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胜利闭幕,十八届三中全会公报正式发布后,我校师生反响热烈。11月13日,我校中国政府改革和发展研究中心举办了“地方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研讨会,学习十八届三中全会公报。
出席研讨会的有我校党委书记、中国政府改革和发展研究中心主任石亚军教授,国务院法制办协调司青锋司长,北京大学、澳门理工学院教授陈庆云,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院长薛澜教授,中国行政管理杂志社社长、主编鲍静研究员,中国人民大学行政管理学系主任孙柏英教授,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周汉华教授,我校法学院院长薛刚凌教授,我校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分党委书记李程伟教授和刘俊生教授、傅广宛教授、翟校义副教授,我校民商经济法学院施正文教授,澳门理工学院鄞益奋副教授,我校法治政府研究院副教授、中国政府改革和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赵鹏,北京市信访矛盾分析研究中心主任郑广淼等。与会专家就地方职能转变涉及到的编制、财务、机构调整等问题进行了讨论。 会议由中国政府改革和发展研究中心执行副主任王湘军副教授主持。

我校党委书记石亚军在会议上进行了发言,他认为,真正要使市场发挥决定因素,关键是要破除市场的壁垒,减少政府对市场的干预。其中,转变政府职能是根本。要使政府职能转变在地方职能层面真正落地,必须客观界定政府、市场、社会的关系,建立政府职责、市场功能、社会作用边界的分析框架;准确确定政府职能内涵、外延、观测点的职能配置指标体系;科学划分三级政府职能在同一政府、部门、部门内设机构以及不同层级政府间合理配置的模块图式。
国务院法制办协调司青锋司长认为,地方政府职能转变与机构改革是中央全面深化改革要求切实实现的重要载体,能够有效地提高政府治理水平,优化政府组织结构。他指出,地方政府职能转变与机构改革和财税体制、法律保障体系、行政执法体制密切相关。
北京大学教授陈庆云提出,在地方政府职能转变与机构改革过程中,基于我国多层次的五级政府结构与不同地区之间存在差异的现状,要有针对性,有区别的落实各项改革要求。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院长薛澜教授主张,应允许地方有差别。“比如,我去过某国一城市,接待我们的市长说他是兼职的,一周两天当市长,还有三天当律师。这个城市的消防队员、警察是全职的,其他职位兼职,因为大家不愿意交税,交的税只够养警察、消防队员,所以市长就是半公益性的,政府设置跟它的财税能力是相对应的。”薛澜教授指出,这是个值得参考的特殊例子。我国的地方政府难道一定要设置几套班子吗?“财税是保障机制。如果它没有这样的财税能力,就要适当精简。”
中国行政管理杂志社社长鲍静研究员在会上介绍了地方政府人力资源配制不合理的问题,编制不能够只按照从中央到地方层级递减,未来需要明确赋予每个编制有什么样的职责,干什么工作等详细内容。
中国人民大学行政管理学系孙柏英教授认为,中国地方政府职能转变与机构改革的核心问题是分权与责任配置问题,应当着眼于条块之间的合理架构,通过加强法治建设,规范中央和地方的权责体系,优化权责运行机制。
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周汉华研究员主张,地方改革应当处理好统一性与多样性、延续性与创新性、职能转变与机构改革、政府发展职能与政府管理职能等多组关系。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薛刚凌教授认为,地方改革应当着力提升地方政府官员职业化程度,妥善处理中央与地方关系。同时,对改革的路径、程序进行精细化研究,并切实加强改革的法律保障。
中国政法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刘俊生教授提出,对各级政府事权应当仔细研究,需要中央和省级政府统筹的,需要做实。同时,着力解决重审批、轻监管的的问题。
中国政法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分党委书记李程伟教授指出,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题中应有之义就是包含地方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问题。由于治理的主要职责在基层政府,应当加强基层政府的财政能力和人员保障。
民商经济法学院施正文教授主张,地方改革的关键之一是财税体制改革,规范的财政收支将有力引导政府职能转变,并确保机构编制的法制化。同时,对于科学界定政府间关系也具有重要意义。
北京市信访矛盾分析研究中心郑广淼主任也从地方政府管理一线实践出发,提出了对地方政府职能转变与机构改革的看法。
最后,石亚军教授对会议进行了总结,他指出,根据今天的研讨,地方政府的职能转变应该立足四个方向来破题,即健全中央政府和地方各级政府之间的权责体系,优化中央政策和地方政策、各级政府之间利益的结构,在不同政府间科学分权,建立改革的保障体系。
相关链接:中国政府改革和发展研究中心地方政府改革前期研究获多项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