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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欧法学院“法学教育:在21世纪的发展和前景”学术研讨会召开

来源:文/记者 魏巍 图/摄影工作室 卢云开   6-17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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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4日,我校中欧法学院2013年学术研讨会在京召开。中欧法学院联合管理委员会欧方主席、汉堡大学法学院Hinrich Julius教授,中方主席、全国政协社会与法制委员会主任、司法部前部长张福森先生,我校校长、中欧法学院联合管理委员会委员黄进,中欧法学院欧方联席院长海林格出席了会议,会议由中方联席院长刘飞主持。

开幕式上,黄进、张福森和海林格分别致辞。

黄进对不远千里前来参加会议的各国知名教授表示了欢迎和感谢。他说,中欧法学院是中方和欧盟在政府间在高等教育领域的重要合作项目,中欧双方共17所高校参与合作,中国政法大学和德国汉堡大学成立此非法人机构,旨在促进法学教育的发展和交流合作,培养学贯中西的法律人才,为推动中国法治、全球善治做贡献。办学五年以来,中欧法学院在教学和管理模式、学生培养目标和课程设计等诸多方面做了融汇中西的积极探索,积累丰富的经验。此次研讨会的召开,将推动我们进一步总结经验,展开比较研究和学习借鉴,以期为中国法学教育作出更大的贡献。

张福森高度评价了中欧法学院建院五年来,以培养学贯中西的法律人才为神圣使命所取得的巨大成绩。他指出,依法治国理念与法学教育,二者相伴而生,相辅相成。法学教育优化法治环境,对依法治国理念的贯彻落实具有重大推动和指导作用。而随着我们人才培养规模的日益扩大,法学教育的日益繁荣,以及依法治国理念日渐深入人心,我国法学教育的未来一定会更加美好。但现阶段法学教育存在着办学门栏过低和专业教育不足等诸多问题,已经制约着我国法学教育的专业化和高端化发展。他期待本次会议,能够借鉴“他山之石”,立足本土资源,进一步发展战略人才培养,促进交流合作,以适应国际国内对于法学人才的需求。

海林格认为,中欧法学院作为中国和欧盟双方在法学教育组织、研究和改革方面的重要平台,在全体教学管理人员和学生的共同努力下,已经在中西法学教育交流和人才培养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他谈到,中欧法学院五年来致力于培养精通中国法、国际法、欧盟法及比较法的综合型法律人才。中欧法学院一届届精通法律技巧,熟练掌握法律英语,饱学丰富的法学知识,具备团队合作精神的毕业生,将在未来的国际法律实践和交流合作中充当更加重要的责任。他坚信,基于中欧双方政府长期坚定不移的多层面支持,中欧法学院一定会更加紧密地在学院办学、机构建设和教学创新方面展开合作。

本次研讨会以“法学教育:在21世纪的发展和前景”为主题。在为期两天的会期里,与会人员在法学教育的发展与经验、法学教育是学术还是职业、法学教育的职业与职业技能、法学教育的全球化与未来、中国与欧洲的法学教育等八个学术单元中畅所欲言、分享探讨,以期在全球化和法律职业跨境服务日益频繁密切的背景下,改进创新教育模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背景资料:中国政法大学中欧法学院(以下简称:中欧法学院)是唯一获教育部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的法学院。在中欧法学院成立之前,时任总理温家宝就对之寄予厚望,期待“中欧法学院能培养出大批学贯中西的法律人才”。 2008年10月23日,中欧法学院成立庆典在中国政法大学昌平校区隆重举行,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和欧盟委员会主席巴罗佐莅临庆典并致辞。

中欧法学院成立由10名中欧双方推荐的政府人士或法学教育家作为委员组成的“联合管理委员会”为决策机构,日常工作由中国政法大学、汉堡大学分别推举一名联席院长负责。专门从事法学研究生教育,培养学制三年的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法律硕士和汉堡大学“欧洲—国际法硕士”双学位(双硕士)、学制一年的“欧洲—国际法硕士”(单项)以及学制三年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有关课程由来自中方著名法学院教授和13所欧洲院校9个国家的118名欧洲老师共同授课。2010年夏季,学院首批33名硕士生已经毕业,学院现有学生近5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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