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7-8日,校党委书记石亚军、副校长兼研究生院院长朱勇等一行五人赴山东省泰安市,亲切看望了2013年3月我校选派到该市挂职的五位博士研究生,在泰山区人民法院召开了座谈会。泰安市委组织部、泰山区委和泰山区人民法负责同志等参加座谈。 5名挂职博士生分别汇报交流了挂职担任泰山区人民法院、岱岳区人民检察院等法院和检察院的院长助理或检察长助理以来,2个多月的工作、学习、生活情况和挂职体会。同学们认为,在山东泰安挂职的收获是巨大的。挂职工作帮助同学们进一步了解了基层法院和检察院的审判和检察实践工作,进一步理解了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和依法治国方略实施情况,促进了所学法学理论与法律实践的结合,深化了自身对所研究课题和法律职业的思考,有助于法学高层次人才的培养。
泰山区委、泰山区人民法院负责同志作为挂职单位负责人代表发言,充分肯定了我校五位博士生挂职以来的综合表现。
朱勇在听完同学们汇报后,他向同学们取得的成绩表示祝贺,并代表我校研究生院向山东泰安对我校博士生挂职的大力协助表示感谢。他指出,我校博士生的知识结构、理论基础都是很扎实的,但是知识要接地气,能力才能上台阶。把知识转化成能力,与实务部门分享,才能达到此项活动最初设计的目标。朱勇要求博士研究生要把自己当做挂职单位的一员,认真进入角色,提升自己。
石亚军作总结讲话。讲话中,他高度肯定了泰山区人民法院的改革经验和创新尝试。他认为,泰山区人民法院把“便民一站式服务”、两个网络和四个机制等几个方面结合在一起,非常难得。而且泰山区法院已经把许许多多的想法都转化成现实的做法,到处都涌动着创新的能量,在全国基层法院具有一定的示范作用。
石亚军在感谢泰安市给我校挂职学生提供的工作上的指导和生活上的帮助后,围绕博士研究生挂职的基本任务和定位等,谈了他的理解。他指出,博士研究生挂职有两大基本任务,即:学习锻炼和帮助工作。
首先,关于学习锻炼。他指出,博士生挂职是是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的重要步骤。博士生知识结构缺此一环,而实践部门正是这方面的专家。他说,挂职博士生应该端正态度,摆正位置,主动“接地气”,才会在挂职工作中取得成绩。从两个多月的情况来看,同学们的挂职时间没有虚度,初步获得了收获。
他认为检验博士生学习的成效,要看同学们是否培养了较强的业务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业务素质提高的前提是了解现实和国情。不了解现实,不掌握正确的方法,根本不可能要学到真本领。面对当前社会性浮躁的情况,应尽力克服社会思维跳跃式、片面性、意识流、碎片化等现象,从整体上把握社会发展的趋势。
他指出,理论学习很重要,但理论的学习需要实践的检验。现实提出的问题,与从理论视角看问题会有一定差距。同学们应学会在理论学习与实践的结合中进行科学研究。
他指出,社会科学类学生容易陷入没有问题意识、没有超越情怀的窘境,在拿出解决具体问题的思路、方法等方面,手足无措。“一线”、“基层”不仅是总体,又是个体的总和,可以很好地训练同学们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其次,关于帮助工作。他认为,挂职工作不是可有可无。同学们应注意从三个方面,做到对工作有所促进。这三个方面是:(1)总结挂职单位已经有的创新举措;(2)将在校学习、接触到的新知识和国际的、前沿的学术成果,负责任地传递到实务部门;(3)联系学校和导师,搭建沟通平台,帮助解决棘手问题。
他说,这次挂职,是一个难得的机会。挂职经历对博士生论文选题方向的确定、素材的积累、材料的搜集,对博士研究生问题意识的训练和能力的提高,都有很大的帮助。各位同学应把握这次机会,好好学习锻炼。生活条件没必要太好,艰苦点会更好些。五名挂职博士生应定期交流,集中五人的智慧为挂职单位工作。
最后,他强调指出,古语有言“行百里者半九十”。博士研究生要有耐心和毅力,坚持岗位,投入工作,认真履职,用知识和能力顺利完成挂职任务,在为地方提供帮助的同时,切实锻炼提高自己。
期间,石亚军一行还与山东省泰安市委、市政府领导就进一步深化校地战略合作进行了会谈。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李曙光、研究生院副院长解志勇、学校办公室副主任刘耀辉随行看望和参加会谈。

我校5名博士研究生赴山东省泰安市挂职锻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