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个秋高气爽,硕果累累的金秋时节,中国政法大学即将迎来第七次党代会的召开。2004年,我校召开第六次党代会,六年来,全校师生员工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共同努力,携手奋进,推动学校各项事业快速发展。六年来,基本实现了第六次党代会确定的发展目标,取得了一系列令人欣喜的成就。
为了迎接第七次党代会,法大新闻网特推出【迎接党代会·回望】,通过梳理重大新闻事件,与全校师生一起回顾六年来我校取得的辉煌成就。
【迎接党代会·回望】之一:学科建设迈上新台阶
标题:我校成功申报公共管理硕士点
我校2005级MPA专业学位班开学典礼成功举行
我校2009年MPA招生工作于近日结束 报考人数列北京第三
摘要:2005年2月23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根据《专业学位设置审批暂行办法》和《关于申请新增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的通知》(学位办[2003]18号)精神,经有关单位申请和有关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审议,批准中国政法大学等69所院校为2004年新增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
标题:我校博士后工作又获新突破
摘要:我校首次申请招收政治学项目博士后于7月底获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批准。此次申请招收项目博士后两人,依托的项目分别为“经济全球化与中国政治发展”(项目负责人:蔡拓教授)、“现代西方政治文明的起源与形成”(项目负责人:丛日云教授)。这是继设立法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之后,我校在积极开展博士后科研工作方面取得的重大突破。
标题:2005年9月8日,我校正式被国家批准进入“211工程”重点建设
摘要:2005年9月8日,我校正式被国家批准进入“211工程”重点建设。9月20日,经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我校正式成立“211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并设立“211工程”建设与学科建设办公室,负责我校“211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和实施工作。经过一个多月的专家论证,教育部于10月16日发函批复,通过了对我校“211工程”建设方案及资金使用预算的审核。至此,我校“211工程”建设全面启动。
标题:2005年 我校在中国大学研究生院(部)九个法学二级学科排名均占一席之地——法律史、诉讼法排名第一名
摘要:由中国科学院主办、中国工程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会共办的大型综合性学术日报《科学时报》用两个整版的篇幅刊登了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科学学研究所武书连、吕嘉、郭石林最近完成的《2004中国大学研究生院评价》。其中我校在法学二级学科排名中受到普遍的认可,各门学科全部进入排名名单,法律史和诉讼法学还双双占据排行榜首位。
标题:辨证据真伪,铸法律基石——我校召开证据科学研究院成立大会
摘要:2006年5月20日,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近日揭牌成立,这是我国第一所证据科学研究机构,研究院将推进证据法学与法庭科学技术的交叉融合及跨学科研究。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致信祝贺研究院成立。
标题:尚厚德精神 兴儒学之风——国内首家国际儒学院在我校成立
摘要::2006年 6月25日,随着国际儒学联合会会长、前全国政协常务副主席叶选平与我校校长徐显明共同揭开国际儒学院铜牌上的绸布,国内首家国际儒学院正式宣告成立,这也是我校成立的第15个学院。
标题:我校法学一级学科被确定为“国家重点学科”
摘要:2007年,教育部公布国家重点学科名单,我校法学一级学科被确定为“国家重点学科”。
标题:我校政治学一级学科被批准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摘要:2007年9月,人事部、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公布批准新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名单,我校政治学一级学科被批准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开展博士后工作。
标题:我校自主设置知识产权法学学科专业获国务院学位办批准备案
摘要:2008年,我校在法学一级学科范围内自主设置的法学二级学科专业——知识产权法学经国务院学位办审核获得批准备案。至此我校法学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专业已达到15个。
标题:我校隆重举行中欧法学院成立庆典——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与欧盟委员会主席巴罗佐为学院揭牌
摘要:2008年10月23日,中国政法大学中欧法学院成立庆典在我校昌平校区隆重举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和欧盟委员会主席巴罗佐莅临庆典并致辞。中欧法学院是我国改革开放三十年来在法学教育领域最大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是我国与欧洲著名大学的法学院合作培养高端国际法学人才的学术机构,它的成立开启了中欧法学教育的新纪元,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李克强副总理和巴罗佐主席亲临中欧法学院成立庆典代表我国政府和欧盟表达了对办好中欧法学院的期待。石亚军表示,我校将不辱使命,举全校之力推动中欧法学院的建设和发展,努力把中欧法学院建设成为世界一流的法学院,成为中欧法学交流的重要平台,学贯中西的法律人才培养基地和中欧法学教育基地的成功典范。
标题:我校获批成为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
中国政法大学2010首届MBA开学典礼隆重举行
摘要:2009年,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下发的《关于批准新增法律硕士等类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的通知》(学位办[2009]35号),批准我校为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
制作团队
策划制作蔡明波编辑 米莉
资料收集 王双 朱芯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