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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安玲教授应邀在全国第八批法律硕士培养单位政策与业务工作培训会做报告

来源:法律硕士学院   7-8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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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日—4日,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主办的第八批法律硕士培养单位政策与业务培训会在贵阳市贵州饭店举行。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副秘书长、司法部司法考试司副司长姜晶,国务院学位办文理医处处长黄宝印、司法部司法考试司王红处长以及全国第八批新增的35所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培养单位相关工作负责人等约80人参加了会议。

我校法律硕士学院院长费安玲教授应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的邀请,就法律硕士研究生教育的组织管理体制作了专题报告。在报告中,费安玲教授分别从当前法律硕士研究生教育在理念和技术上所存在的问题、完善组织管理体制的必要性及其路径、措施等方面阐述了看法,并向与会者介绍了中国政法大学从政策、财务尤其是机构建设上对法律硕士研究生教育给予全方位支持的做法,特别突出介绍了中国政法大学在长达十四年的法律硕士研究生教育的探索过程中关注管理团队建设的经验,即:1)建立一个多层次的法律硕士研究生教育的领导机构;2)把那些对法律硕士研究生教育有思想、有能力和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学者组织在一起形成法律硕士研究生教育管理组织的核心团队;3)开展多方面的工作力促提高法学教师们对法律硕士研究生教育的认知度和参与度。此外,费安玲教授提出,在法律硕士研究生教育培养过程中,应当关注法律硕士研究生管理机构的体系化建设、强化课程设置的科学化以克服法律硕士研究生教育的随意化和培训化现象。

在会议上,国务院学位办公室的黄宝印处长就当前我国研究生教育改革与专业学位教育发展情况作了专题报告。此外,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副秘书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韩大元教授、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杨忠孝副教授、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院长孙笑侠教授、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龚文东教授、西北政法大学研究生教育院院长王健教授、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李燕副教授还分别就中国法律硕士教育发展概况、法律硕士培养方案的制定、法律硕士培养模式的选择、法律硕士招生的组织与实施、法律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申请与指导做了专题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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