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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思想与法律语言”研讨会举行 法大众学者参加研讨

来源:人文学院 赵晓敏   11-18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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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5日,“法律思想与法律语言”研讨会暨中国行为法学会法律语言研究会2009年年会在中国人民大学明德楼举行。法律语言学者齐聚北京,交流学术成果。来自全国人大、最高人民法院、教育部、司法部、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东政法大学、北京政法学院等单位的教授学者共100多人参加了会议。

此次会议的主题为“思想的自由是无限的,语言的自由是有限的”。开幕式由中国行为法学会副会长兼法律语言研究会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何家弘主持。研讨会共分六个专题:思想与语言——规范的视角,思想与语言——功能的视角,法律实务语言研究,法律文本语言研究,法律翻译语言研究,法律语言词典研究。

我校共有十余人参加会议,分别来自刑事司法学院、人文学院、外语学院和知识产权研究中心。我校人文学院邹玉华教授、黄震云教授、杨凤仙副教授做了专题发言。邹玉华教授在以“思想与语言——规范的视角”为主题的全体会议上做了题为“法律语言规范化的语言哲学思考”的发言,她以语言哲学为切入点,结合法律条文中的实例,提出了自己对法律语言规范化的思考。黄震云教授在“法律文本语言研究”的专题会议上做了题为“中国当代法典建设”的发言,他从“通用语言文字”的范围界定为切入点,结合法律条文中的实例,对我国法典建设提出了建议。杨凤仙副教授在“法律实务语言研究”的专题会议上做了题为“当前司法语言现状的分析”的发言,从司法语言运用现状出发,指出存在的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自己的见解。人文学院法律语言专业硕士研究生也旁听了本次研讨会。

目前,法律语言的研究在中国还处于成长阶段,由于知识背景各异,学者们研究法律语言的切入点和所采取的方式也存在很大差别。在研讨会上,专家学者们的讨论时而相辅相成,时而激烈交锋,在思想的碰撞中迸发出智慧的火花。这次研讨会的成功举办,表明法律语言作为一门交叉学科已经为法学界所接受,相关学科为法律语言的发展所作出的努力也得到了广泛认可,中国的法律语言必将走向更加美好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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