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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法大恢复招生三十年回顾之四:迁址昌平

来源:新闻中心   9-21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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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2009年是法大恢复招生三十年。

1978年8月5日,国务院批准复办北京政法学院。1979年秋,学校恢复招收本科生和研究生。那个秋天,物质条件还极其匮乏的校园迎来了复办后英姿勃发的第一批学子。

2009年9月,迎新的气氛还萦绕在校园中,新一届学子又将在这个校园里追逐他们的理想和未来。

1979-2009,这是一段让法大人难以忘怀的峥嵘岁月,也是值得法大人去好好回望的三十年。这三十年,法大恢复重建,历经坎坷,同时也在众多法大人锐意进取、努力奋斗中获得快速发展,全新跨越。

为了让更多的法大师生了解并且回望学校三十年来走过的历程,本网特推出《法大恢复招生三十年回顾》栏目,即日起陆续刊载1979年法大恢复招生三十年以来的岁月点滴。

让我们共同回望……

迁 址 昌 平

中国政法大学成立后,按中央的要求:“既要把中国政法大学建成我国政法教育的最高学府,又要使它成为我国政法教育研究和政法图书情报资料中心。”为适应国家进步和社会发展之需,办学规模日益扩大,学院路41号院(现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已难于适应办学需要。为适应中国政法大学发展的需要,中央决定大学选址建设新校。经过比较,校址定在卫星城昌平,这里背依巍巍军都山,距风景秀丽的十三陵水库仅数箭之遥。

1985年冬,新校正式破土动工。1986年6月7日,新校奠基仪式隆重举行。当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政法委书记、国务院副总理的乔石同志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雷洁琼同志参加了奠基仪式。

昌平校区被列为“七五”国家重点工程,占地600亩,建筑面积150,000平方米。1987年9月22日,新校举行了首届开学典礼,当时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的陈丕显同志、彭冲同志及中共中央政法委书记刘复之同志等领导参加了开学典礼并发表了重要讲话,800名本科生和700名大专生成为新校的首批学员。从此,中国政法大学一校两址、两地办学的格局就此形成。

1991年夏,投资1.2亿经过5年艰苦施工的昌平新校终告竣工。同年秋,政法大学的办学主体及工作重点从学院路校区转到昌平校区。

位于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小月河畔的老校区古朴典雅,与首都众多知名高校并肩毗邻,充溢着浓郁的人文气息;坐落在昌平区府学路27号军都山下的新校区远山含黛,风景秀丽,莘莘学子作风严谨,积极进取,法学精神熠熠生辉。

敬请关注下一期:《新世纪的春天》

本专栏全部资料由党委宣传部校园文化建设办公室提供,更多完整内容请关注即将举办的《法大恢复招生三十年回顾展》。

(编辑 米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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