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商经济法学院于2006年10月25日晚召开院务会,会上审议并通过了王洪松副书记兼副院长提交的《民商经济法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的实施意见(讨论稿)》。
会议认为,学院领导一直高度重视学生就业问题,我院的就业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会议决定成立学院就业工作领导小组,院长、分党委书记任组长,分管学生工作院领导为副组长,具体负责落实学院毕业生就业相关工作。同时,会议决议,成立学院“就业促进基金”,即自2006年起每年从学院奖励基金中拿出10万元作为就业专项基金,主要用于鼓励、奖励全院范围内对于毕业生就业工作有突出贡献的教职员工,帮助特困生解决就业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难题等。此基金为开放式基金,学院教师可以随时向基金捐赠,帮助学生就业。会议现场,工会主席刘心稳教授、院长王卫国教授、副院长赵旭东教授等三位老师分别向该基金捐赠1万元。该基金适用于我院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学院还将再进一步制作详细的章程,使基金的使用更加合理、更加规范。
据悉,学院已经推出一系列毕业生就业指导活动,切实帮助毕业生树立正确就业观、择业观,帮助毕业生解决就业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