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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寒假即将开始,为了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愉快地度过传统佳节,学校决定为他们发放春节补助。学生处助学办公室通过调查,决定按在校生比例5%(每人300元标准)的原则发放春节补助,并于1月16日向各学院下发了评选工作的通知,提出了明确的评选条件,要求评选工作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各学院克服了时间紧张的困难,积极工作,及时将名单报到学生处。学生处助学办公室对名单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并报请马抗美副校长审批,近13万元春节补助款已于1月18日下午发放至各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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