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3日,全国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开幕,标志着我国正式进入“两会时间”。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这四项战略布局汇总而成的“四个全面”成为当下热度最高的政治词汇。
今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对于全面依法治国开局之年的“两会”,法治自然是各方热议的焦点话题。随着两会的进程,我校各专家学者纷纷在各大媒体发声,为推进我国的法治建设建言献策。
专访政协委员曹义孙:加大对性侵儿童教师的处罚
校园性侵案一直广受媒体关注,有类似行径的教师应该取消执教资格,为何这类案件层出不穷,为何还有人继续出现在讲台上?而这类罪犯是否应该被公开也成为了业界争论的焦点。2015全国两会在即,网易教育特别推出了《见真格》系列策划,就此话题于2月26日专访了全国政协委员曹义孙。
曹义孙表示,对于有性侵行为的老师,一定要取消其终身执教资格,这是不容置疑的。教师性侵学生,滥用公职身份,是强势对弱势的伤害,严重违背了教师的职业道德和操守,对学生造成的伤害程度更大,不同于其他校外伤害的类型,这同时是对社会秩序的伤害。教师是天底下最为光辉的职业之一,对于有类似犯罪行为的人,首先是开除公职,给予行政方面的惩罚,取消此类老师的终身执教资格,从严惩罚。
曹义孙还谈到,家长必须要从小告诫孩子自我保护的常识,在性方面做好启蒙工作,但是也不能过度,以避免负面作用。学校和社会也要加强对孩子的关爱,从严执法,加大打击力度,敬畏法律,才能真正降低性侵案件的发生几率。
信息来源:
http://web.cupl.edu.cn/html/news/news_179/20150306111520685698315/20150306111520685698315.html(网易教育)
政协委员曹义孙力推反就业歧视法出台
在曹义孙看来,反歧视只是一个平等的最低标准。“我们先迈出第一步,然后才能谈就业平等。”
一方面是现实中的就业歧视已经严重到一定程度,另一方面是党中央和政府又在全力推进改变一切不合理制度的改革,这让曹义孙看到了反就业歧视法出台的可能性。
曹义孙告诉记者,整个社会对平等就业权的观念严重缺乏,现行反歧视法律制度严重缺失,对平等就业权的社会保障机制严重不足,受到就业歧视伤害的司法救济措施远没有建立起来。
目前关于反就业歧视的规定散见于一些法律规定中,并无系统的专门法律来规制。而这些法律在适用上又都有不足。
曹义孙说,就业促进法第三章“公平就业”中禁止的只是招录环节的就业歧视。而“促进就业”和“促进公平就业”是不同的问题,“前者是解决如何把蛋糕做大的问题,而后者关心的是如何公平分配蛋糕。”因此在立法功能上就业促进法无法代替“反就业歧视法”。
信息来源:
http://epaper.legaldaily.com.cn/fzrb/content/20150305/Articel06003GN.htm(法制日报)
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若收费法定 八九成收费都要取消
水费、电费、汽油费,隐藏附加;档案保管、高速公路、机场建设,费费抽头。多位代表委员、专家学者表示,希望“收费法定”能够写进立法法中,通过法律管管“乱收费”。
立法法修正案草案中规定了“税收法定”原则,将税种的开征、停征和税收征收管理的税收基本制度,规定为“只能制定法律”的事项范围。
“这就是‘法律保留原则’,即专属立法事项必须由立法机关通过制定法律来规定,行政机关不得代为规定,行政机关实施任何行政行为都必须有法律授权。”北京大学教授、行政法专家姜明安介绍说。
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分析指出:“由于我国的收费规模非常大,在财政收入中的占比也很大,如果完全将收费设定权上收到‘法律保留’条款中,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法律决定收费,估计百分之八九十的收费都要取消。”
马怀德建议,如果暂时立法法无法加入“收费法定”条款,则应该继续制定专门的行政事业收费法或者条例。
信息来源:
http://economy.caijing.com.cn/20150309/3834785.shtml(南京日报)
中国政法大学讼法学研究院院长卞建林:法治的要害在于治权、治官
卞建林表示,法治的特点是治权、治官,这是行政权的特点决定的。一方面中国社会长期以来官本位的思想比较严重,第二,行政权相比于司法权和其他权而言,因为行政权追求效率、追求政绩,是一种主动的积极性的一种权力行使,容易越界,容易异化,甚至是滥用职权,所以必须用法律来规范。
当谈到高校教育和法制人才培养,卞建林提出了以下四点建议。首先,作为法学教育工作者、法学研究者,不能够置身度外,不能袖手旁观,要积极投身于这场伟大的事业。另外,从人才培养方面,坚持双百方针,坚持古今中外,培养高起点、视野开阔的学生。再次是营造一种民主、宽松、理性、包容的学术氛围,要坚持人人公平,允许有不同意见。最后是还要有一些前瞻性的、开拓性的、创新性的研究,要为中央发挥思想库、智囊团的作用。
信息来源:http://www.people.com.cn/GB/n/2015/0305/c32306-26644201.html
当个人利益迎来地方立法权
为什么要扩大地方立法权?地方立法权与民众利益是否冲突?地方是否已具立法条件?
近期,前央视主持人张绍刚与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薛刚凌做客新浪视频《乙未辩法》第一期,一起讨论了地方立法权与民众利益的相关问题。
信息来源:
http://video.sina.com.cn/p/news/c/v/2015-03-08/071164698939.html?opsubject_id=top1(新浪视频)
(专题编辑/陈睿 孙皓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