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中心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促进我校毕业生就业的若干补充规定”
为深入贯彻落实我校关于“进一步促进我校毕业生就业的若干补充规定”,鼓励毕业生到艰苦地区、艰苦行业工作,学生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多方开拓新的就业渠道,积极推进我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开展。
5月中旬,学生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解廷民主任主动与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等单位联系,推荐我校优秀毕业生到西藏工作。尽管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检察院的招聘工作已经结束,经多方协商,西藏自治区检察院又专门向西藏人事厅申请招录指标,面向我校选拔毕业生,为自治区基层检察系统招聘工作人员。招聘信息发布后,同学反响强烈,已有多名毕业生报名,目前,这些同学的政审考核工作正在进行中。此前,我校已有两名同学与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正式签约。
5月11日,学生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组织了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对我校2005年选调生的政审考核工作。我校同学进入此次考核范围的共11名同学,其中本科生10名,研究生1名。据悉,参加2005年内蒙古自治区选调生考试的共有上千名考生,我校同学在笔试和面试中都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其中笔试、面试的第一和第二名均为我校同学。
内蒙古区委组织部派人专程到我校对选调生进行政审考核尚属首次。此次考核工作结束后,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负责人阮广宇副主任与内蒙古区委组织部的同志进行了友好洽谈。双方达成了今后进一步加强联系合作的意向。内蒙古地区,特别是基层法院、检察院法学专业人才非常缺乏,这些选调生在内蒙将会得到重点培养。内蒙古区委组织部刘处长也希望我校今后能进一步加强宣传,动员更多的毕业生到内蒙古参加建设。
随着整个就业形势的转变和就业压力的增大,更多的同学已经开始转变就业观念,把择业目光投放到更有发展空间的广大中西部地区。党中央实施西部大开发的战略为加快西部发展提供了难得的历史机遇,同时,西部地区的优惠政策也给毕业生到西部、基层单位工作提供了多种便利条件和良好发展空间。《中国政法大学关于进一步促进我校毕业生就业的若干补充规定》是在这一形势下指导我校就业工作的重要文件,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也正积极与西部各省市单位加强联系与沟通,真正将政策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