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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三天的学术交流,首届“全国法学理论博士生论坛”在吉林大学落幕。由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倡议发起,北京大学、南京大学、山东大学、武汉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政法大学等共同设立的“全国法学理论博士生论坛”经过一年的筹备,日前在吉林大学开始了首届论坛,共有20篇优秀论文在论坛上交流。
(《光明日报》记者 曾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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