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11月26日下午,中国政法大学第四届教代会主席团暨第十届工会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在昌平校区第四会议室召开。校党委副书记、校工会教代会主席冯世勇主持会议,校工会常务副主席邬宝顺,副主席马新敏、刘大炜、尹志强,教代会主席团18名成员出席了会议。
会上,冯世勇同志首先结合第六次党代会对工会教代会提出的各项要求作了贯彻落实第六届党代会精神,全面提升工会教代会工作的讲话。他特别强调,本次党代会是我校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具有里程碑意义。两个《报告》是纲领性文件,特别是党委报告,对未来工会教代会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我们要借党代会的东风,按照新一届党委的要求,结合教代会四项职权和工会四项职能,从学校的实际出发确定工会教代会四年的工作目标和任务。他提出工会未来四年的工作目标应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工会法》、《北京高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程(试行)》、《教师法》为依据,加强党的领导,加强工会、教代会自身建设,不断充实和创新“民主工程”,团结、动员广大教职员工同心同德,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使我校工会教代会工作制度更完善,机制更有效,民主管理程度更高,民主参与范围更广,民主决策更加规范,民主监督更加有效,教职工合法权益切实得到维护,为实现第六次党代会提出的各项任务而共同努力奋斗。
会上,冯世勇同志还就四年中工会教代会各项主要工作任务作了具体说明,与会的各位委员充分发表了意见。
会议听取了邬宝顺同志作的2004年度学校教代会、工会工作总结。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两会工作,委员们主要围绕维护教职工权益、丰富教职工生活、加强凝聚力等内容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会议讨论通过了第四届教代会暨第十届工代会第二次全体代表大会议程,并准备提交党委常委会批准。
最后,会议对校工会起草的《中国政法大学二级教代会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中国政法大学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工作规则(征求意见稿)》,《中国政法大学教代会主席团议事规则(讨论稿)》三项制度进行了讨论,与会委员纷纷发表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