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与包头市环保官员及志愿律师进行座谈
中国政法大学污染受害者法律帮助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环境维权西部行活动小组结束宁夏活动后,一行三人于7月18日下午四时抵达活动的最后一站——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包头由蒙古语“包克图”的谐音转换而来,原意是“有鹿的地方”。因此包头又被称为“鹿城”。志愿者们汇合先期抵达的杨素娟副教授和王丽老师,开始了包头站环境维权宣传的系列活动。
7月19日下午三时许,包头站的第一个活动按计划如期举行。在建中律师事务所四楼会议室,志愿者与包头市环保机关的有关人员及律师们举行了座谈。参加座谈的有包头市环保局法制科李宪主任、宣教科袁小冬主任、包头市青山区环保局张娜同志,以及建中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刘怀宽等多位律师,美国自然资源委员会(NRDC)也派员参与了座谈。《包头日报》的记者对座谈会进行了全程采访和摄像。
座谈会由刘怀宽副主任主持。首先,由杨素娟副教授介绍中心的概况并重点介绍了本次普法宣传活动的宗旨与主要内容。然后,包头市环保局李宪主任和青山区张娜同志分别就包头市和青山区的环境保护情况进行了介绍。当杨素娟副教授询问包头市因何而获得2005年“中华环境奖”时,包头市环保局宣教科的袁小冬主任介绍说,这主要是因为包头市政府本着“不欠新帐,多还旧帐”的原则,在短短的几年中使环境状况得到较大程度地改善。而取得这些成绩的秘诀在于三个方面:一是修改制定了新的环境保护地方条例;二是加大对环境污染企业的整治力度;三是提高了公众参与环保的宣传力度。此外,李宪主任还就老企业与新企业适用环保措施的标准、包头市环保条例的特点等问题与志愿者们进行了深入地讨论。青山区环保局的李娜同志也就“底店扰民”这一城市建设中比较突出的环境问题,向志愿者们介绍了他们是如何执法、如何对待公众举报的工作经验。她介绍说,对于准备在居民住宅区内开店的商户,环保局要求他们必须征求离其经营场所最近的住户的意见,并出示住户签署的同意书,否则不予批准建设。另外,李宪主任等还对付云飞、徐婷同学提出的有关包头市环境问题的特点、环保执法中统一着装等问题发表了看法。
最后,刘怀宽副主任向大家介绍了他亲自代理的、被称为“黄河第一案”的包头市供水总公司诉内蒙古塞外星华章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等四被告水污染损害赔偿案的基本情况。围绕该案的一些法律问题,志愿者们与律师、环保官员进行了深入的讨论。
座谈会于下午六时许在亲切友好的气氛中结束。
二、在包头市青山区锦林小区进行宣传
七月二十日早九点,污染受害者法律帮助中心的志愿者们在杨素娟副教授的带领下与NRDC的2名志愿者、内蒙古建中律师事务所孙飞虹等五名志愿律师,在包头市青山区锦林小区居委会的支持和参与下,共同在锦林小区南门外广场举行了公民环境法律维权宣传活动。
锦林小区位于包头市青山区富强路,是内蒙古唯一获得 “2005年全国绿色社区创建活动先进社区”的社区。小区内环境幽雅,绿翠环绕,代表了包头市近年来环境保护建设的成就和方向。虽然本次活动在星期四进行,但仍得到了往来群众,尤其是离退休老人的热心参与和支持。在短短两个多小时的时间里,中心志愿者们共发放宣传资料百余份,发放并收回调查问卷近百份。中心的志愿者在酷暑之中,不畏辛劳地耐心讲解和宣传环境法,更是得到了当地群众的赞扬。负责本站法律咨询的是法学博士杨素娟副教授。她连续接待近十位咨询群众,并对他们的提问一一进行了专业、耐心、细致的解答,受到了咨询群众的一致好评。咨询活动期间,包头环保宣教中心、青山区环境保护局、锦林小区居委会的有关领导分别到达现场支持宣传活动的开展。《包头日报》、包头人民广播电台的记者也对活动进行了现场采访。
总结本次宣传咨询活动,我们发现咨询群众所关注的热点问题均集中于公众环境问题,如餐饮业娱乐业对周边居住环境的影响,饲养宠物排泄物对环境的影响,公共环境保护设施需进一步建设完善等事项,同时当地群众更是表达了希望包头市在获得2005年中华环境奖的荣誉之后还需继续保持良好的环保成绩,再接再厉更创佳绩的良好愿望。
中午十一点二十分左右,本次社区宣传活动结束。志愿者们及时对今天的活动进行了总结,具体布置和落实了将于21日在包头步行街进行更大规模环境维权宣传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法律宣传走进商业中心区
7月21早晨八点,中心西部行的志愿者和内蒙古建中律师事务所的志愿律师们一起赶往位于包头市昆都仑区的步行街,这是该市最大、最繁华的商业中心,也是继7月16日银川市步行街活动之后,志愿者们再次走进繁华的商贸区进行环境维权法律宣传。
九点,活动拉开帷幕,内蒙古建中律师事务所一如昨日,不但对本次活动给予了大力支持,提供了活动使用的“拱门”、宣传条幅、桌子等用具,5名志愿律师还仍旧全程参与了今天的环境维权宣传活动。同时,本次活动还得到了包头市司法局的大力协助,法制宣传处的张国栋副处长亲自来到现场慰问志愿者。《内蒙古晨报》,《北方新报》派出记者来到活动现场进行采访,《北方家庭报》的一位记者因路过此地,也积极地加入到了“记者采访团”中,对杨素娟副教授、志愿者和前来参加咨询的市民进行了采访。
包头市民对活动表现出浓厚的兴趣,许多人围在咨询台前索取“公民环境维权手册”,并认真地填写“环境维权意识与环境法律需求”调查问卷。与前日在锦林社区的活动不同,此次活动参与的群众范围更广泛,除了离退休老人外,更多的是年轻人,有些小学生也参与到活动中来。今天,群众提出的法律咨询问题主要是:底店扰民问题、建筑和道路施工噪声干扰临街和附近居民问题,以及小区内部的环境问题。对这些问题,杨素娟副教授都给予了耐心而专业的解答。与昨天相同的是,群众们都非常迫切地表达了这样的愿望:为包头市获得2005年“中华环保奖”而骄傲和高兴,但同时也真切的希望政府能持之以恒的重视环境保护工作。
由于活动地点处于人员集中、流动的商贸区,而且志愿者们与群众建立起非常和谐的互动,所以活动吸引了很多群众参加。此次宣传活动持续两个多小时,共收回问卷100多份,发放公众环境维权手册几百份。十二时,本次活动胜利落下帷幕。这也标志着中心此次整个西部五省、区的环境维权法律宣传活动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此次活动在促进西部公众积极参与环境保护、提高公众环境法律意识和依法维护环境权益意识等方面都起到了积极作用。志愿者们把环境维权法律知识送到了西部,挥洒汗水的同时也获益良多。
中国政法大学污染受害者法律帮助中心更要感谢在我们一路走过的山西、陕西、甘肃、宁夏、内蒙古五省、区中,积极支持、热心参与到本次活动中的单位和各位志愿者们。正是有了他们,本次活动才能取得圆满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