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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军旅之梦 写无悔人生——我校首次征兵已开始

来源:逸驰网记者 农倩华   11-3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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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2005年冬季征兵已经开始。今年是我校第一次征兵。新兵的征集工作从11月1日开始,到12月10日结束。由于我校是第一年征兵,征兵程序以及对在校大学生入伍后的优待安置工作,原则上按照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

据悉,北大等北京的17所高校在三年前开始试行征兵。今年,征兵的范围扩大,北京72所高校开始征兵,昌平有五所高校征兵。其中,昌平区有150个名额,男女比例为14:1。原则上,我校有两个名额,不分男女,但由于对大学生实行自愿原则,因此这两个名额不是硬性规定。

本次征兵,我校的报名时间是11月1号到5号。年满18至22岁的男性大学生和年满18至20岁的女性大学生,未受过学校任何严重的处分的,均可报名。

在校大学生入伍后,由学校所在区县按照本市城镇义务兵标准每年给予1万元优待金。学校按照有关规定保留其学籍,退伍后准其复学,并在转换专业、减免学费、评奖学金、考研究生等方面给予优待。

相关材料:

2005年关于在校学生入伍相关政策宣传材料

一、 征集条件

征集全日制高等学校在校学生的条件,按照国务院、中央军委征兵命令执行。征集在校男性大学生的年龄为年满18周岁至22周岁,女性大学生的年龄为年满18至20周岁。

二、 征集程序

征集在校学生的工作,按照本人报名、学校推荐、体检政审、批准入伍的程序进行。

三、 优抚待遇及有关问题

1、 对高等学校自愿应征入伍的在校学生,可保留学籍至退出现役一年内;有条件的可以参加原学校组织的函授或自学原专业课程,经部队团级单位批准可以参加学校组织的考试。

2、 应征入伍学生退出现役后一般应会员学校原专业复学,如确有必要转换专业的,由所在学校确定。

3、 对退役后回原学校原专业复学的学生,所在学校承认其已修课的成绩和学分,对已修课程或修完总学分时数五分之四课程,因入伍而未参加课程考试的,所在学校可参考其平时学习情况确定其该课程的成绩,并给与相应的学分。

4、 应征入伍学生退出现役复学时,原所学专业因调整原因停办的,经学校批准可在相近专业复学,已修课程的成绩和学分予以承认。经学校批准换专业的,原所修课程的成绩和学分根据专业情况认定。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可以申请延长学习时间。

5、 应征入伍学生入伍后,已交的当年学费由学校全额返还。

6、 应征入伍学生退出现役后,回原学校复学,适当减免学制内的学费,家庭经济困难的,给予一定的困难补助。

7、 应征入伍学生服现役期间因公伤残的,有学习能力和生活自理能力者,复学后免交学费,并由学校酌情给予生活困难补助。

8、 应征入伍学生退役复学后,原本科学生报考研究生的,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原专科学生(含高职学生)服现役期间荣立三等功或连续两年被评为“优秀士兵”的,退出现役后回原就读学校复学,可免试转入同专业或相近专业本科学习,属独立设置的专科学校的专科生,由学校报市教委负责协调安排。

9、 应征入伍学生入伍后,部队在选取士官、直接提升军官,以及复学毕业后接收补充军队干部队伍等方面给予优待。

10、 应征入伍学生入伍服现役期间,其家属享受军属待遇。根据五部文件规定,其入学前户口所在地人民政府按义务兵家属优待规定给与优待。

11、服役期满退出兵役时不愿复学而希望就业的,根据五部文件规定,由入学前户口所在地的退伍军人安置机构负责接收,并按照城镇退役士兵的有关政策规定,做好他们的安置工作。参战或者因公负伤致残的,由部队评定残疾等级,发给革命军人证,退出现役后,丧失自理能力不能复学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安置。

12、入伍前享受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复学后提高一个奖学金等级(不含一等奖学金)。

13、荣立二等功以上奖励的,所学本科专业毕业后,可免试保送所学专业研究生。

14、在新兵检疫复查期间退回或因身体原因不宜继续在部队服役中途退出的,由原就读学校安排复学。

四、今年征集大学生的几点新政策

1、在校大学生入伍,如果入学前户口在北京市,则由北京市各区县按照优抚政策,每年给予优待金1万元;

2、从今年开始,在校大学生入伍不受各区县非农业指标限制,合格后优先征集;

3、在校大学生入伍,视力标准放宽至左眼4.5,右眼4.6。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逸驰网 赵亚男 胡欢 黄鸿毅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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