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黄雨薇 实习通讯员 徐显坤)为回顾和总结中欧法学院十年间取得的进步,明确学院在中欧学术交流和中欧法学教育的使命,11月15日下午,中国政法大学中欧法学院建院十周年庆典在学院路校区科研楼举行。欧盟驻华大使郁白先生,中欧法学院联合管理委员会欧方联席主席尤翰林,中欧法学院联合管理委员会中方联席主席、司法部前部长张福森,中国政法大学校长黄进、副校长马怀德出席庆典。中欧法学院师生及校友代表参加了庆典,庆典由中欧法学院中方联席院长刘飞主持。
(中欧法学院举行建院十周年庆典 卢云开 摄)
会上,黄进代表学校向欧盟驻华大使、各位来宾以及中外朋友的光临表示诚挚的欢迎,向中欧法学院建院十周年表示热烈的祝贺,向欧盟以及国内教育主管部门、专家学者、社会各界对中国政法大学及其中欧法学院的关心、支持和帮助表示衷心的感谢。
黄进表示,2008年10月23日,时任中国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先生和时任欧盟委员会主席巴罗佐先生共同为中欧法学院揭牌,标志着中欧法学院正式成立,双方共同指出要把中欧法学院办成世界一流的法学院,着力培养学贯中西的法治人才,这表明了中国政府和欧盟高度重视中欧之间法学教育的合作与交流。十年来,在中国政府和欧盟的大力支持下,在汉堡大学和中国政法大学等16家来自中欧双方的大学和机构的合作努力下,在众多中欧专家学者的参与下,中欧法学院已经成为中欧学术交流、人文交流的重要平台,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方面取得了长足的进展,不仅培养了一千余名高素质的法治人才,还有力地推进了中欧法律的比较研究和中欧交往过程之中的法律问题的研究,极大地促进了中欧之间的学术交流、人文交流和法治合作。
黄进指出,今年是中国改革开放四十周年,也是中国政法大学恢复法学教育四十周年。中国政法大学有今天的发展得益于改革开放,中欧法学院的建立与发展,也是在中国改革开放背景下中欧双方友好合作的结晶。中国将继续坚持改革开放,而且开放的大门会越开越大。中国政法大学将继续同各方合作努力办好中欧法学院,而且要越办越好。中欧法学院在建院十周年的历史节点上,要不忘初心、着眼未来、砥砺前行,继续坚持法治人才培养的国际化导向,发挥沟通中欧双方的平台功能,为中欧经贸关系、人文交流的稳定发展不断输出新鲜的血液,为增进中欧人民友谊做出更大的贡献。
郁白先生表示,中欧法学院的建立与发展绝非偶然。中国是欧盟的第一大贸易伙伴,每一天双方都在发生货物和服务交易,在经济快速发展和双方关系深度磨合的背景下,融合中国和欧盟的法律知识具有重要意义。他指出,中欧法学院的法律人才培养为中欧关系发展起到了助力作用,不仅有助于互相理解我们的法律机制,也有助于融合双方的法律文化。目前,中欧法学院实现了十年的愿景,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这仍是万里长征的一部分,希望双方在未来的合作中进一步增强欧盟和中国学者的交流与沟通,更好地推动法律全球化的发展。
张福森以“中欧法学院的十年以及他的未来”为题发表演讲。他指出,中欧法学院是中国政府和欧盟共同建立的法学教育的合作机构,自建立起就与中欧之间的经贸关系和法律交流的发展休戚相关。在中欧法学院,拥有不同的语言、文化背景的法律学者和学生共同学习、共事合作,在宽容理解和彼此尊重的氛围里积累了丰硕的教学和科研成果。多元的融合国际化环境是中欧法学院发展的宝贵财富,合作是中欧法学院力量的源泉,面向学院的未来,中欧法学院要继续努力规划奋斗,让学院更好的服务于中欧法学的交流和中欧问题的研究。
马怀德作为中方合伙人院校代表,在致辞中回顾了中欧法学院十年的风雨历程。他表示,自己很荣幸见证了中欧法学院的建立,目睹了中欧法学院不断地进步和发展繁荣。十年树木,百年树人,中欧法学院在十年中培养了大量高端法律人才,这离不开中国政府和欧盟的支持和帮助。他期待,今后中欧法学院能够进一步促进中欧的人文交流和法律交流,在推动建设人类命运共同体和高等法律从业方面作出更大的贡献。
欧洲合伙人院校代表、法国斯特拉斯堡大学Danièle Alexandre教授介绍了中欧法学院的目标,以及为什么欧方要加入这个项目。她表示,中欧法学院的目标是为了培养更多学生以及为法律人士提供专业训练,为法官、律师和学者提供深度了解国外法律知识的机会,进一步促进中欧之间的友谊。这个项目也为欧方院校提供了一次深入了解中国法律的机会,作为欧方教授她自身也受益匪浅。
2013级双硕士毛文斐和雷德海博士分别作为中方和欧方校友代表发言。他们回顾了自己在昌平求学的岁月并表示,在中欧法学院思想文化的碰撞丰富了他们的思想理念,批判式思维模式以及细致准确的法律表达给他们带来了独特的学习经历,高强度的学习任务使得他们现在能够在高压力的工作环境中游刃有余。
尤翰林在闭幕致辞中表示,十年来中欧双方以不同的法律文化共同授课,鼓励学生相互交流,探索彼此认为最合适的教育尺度,寻找最合适的解决问题的办法,取得了卓越的成就。今后,中欧法学院会继续努力工作,期待未来继续对话和交流,共同传承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