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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法律专业学生暑期内地学习实习团”抵京开展国情教育课程学习

来源:文/记者 李依依 图/艾群   6-11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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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香港法律教育信托基金开始组织就读于香港特区大学法律专业的学生到中国内地开展暑期实习交流活动。之前三次学习实习团均由清华大学负责接待,今年,根据教育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的统一安排,由我校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暨港澳台办公室负责承办此次“2007香港法律专业学生暑期内地学习实习团”在北京地区的学习交流活动。

6月10日下午,由香港大学、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的41名法律专业学生组成的学习实习团顺利抵京。当晚,我校举行晚宴欢迎实习团的到来。党委副书记兼副校长马抗美对香港法律学生、香港法律教育信托基金信托人及友人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并预祝他们在北京的学习和生活愉快。

次日,在我校学院路校区举行了“香港法律专业学生暑期内地学习实习团”开学典礼,副校长朱勇主持本次典礼。

国务院港澳办法律司司长黄柳权、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副主任宋建朝、司法部司法协助外事司司长郭建安、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家法室主任陈斯喜、教育部港澳台办仵志勇、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青年工作部处长张学理、香港法律教育信托基金主席陈小玲等应邀出席本次典礼。我校党委副书记兼副校长马抗美到会并致欢迎辞。

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副主任宋建朝代表最高人民法院对香港法律教育信托基金连续四年成功举办这一活动表示祝贺,并指出,香港回归后,实行的是与内地不同的两种法律体系,因此彼此之间的学习与交流非常重要,香港与内地的法律界只有互相了解,才能达到互相理解,也只有互相理解,才能互相信任与合作。最后他对这次学习实习的安排情况进行了简要介绍。

香港法律教育信托基金主席陈小玲女士向我校以及筹备这次活动的各个政府部门表示了感谢,同时希望通过这次难得的机会能够使香港学生更好地了解内地的法律制度,成为连接香港与内地法律交流的桥梁。

典礼后,国务院港澳办法律司司长黄柳权先生为香港学生讲授了他们在京学习的第一课——“香港基本法介绍”。

据悉,6月11日至6月23日,实习团学生将在中国政法大学倾听一系列讲座,内容涉及中国法律、中国传统文化、中国外交、中国经济和中国及中国共产党的历史等方面;此外,学员们还将在京参访有关机构,并与我校大学生开展交流活动。6月24日至7月21日,学员们将分赴上海、南京、杭州的相关法院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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