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我校第一届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暨第二届“长安公正奖学金”颁奖大会在学院路校区举行。校长徐显明教授、终身教授陈光中、副校长兼研究生院院长朱勇教授、副校长张保生教授、高浣月教授及长安公证处主任、长安基金理事会理事王福家出席了颁奖典礼。
经校学位委员会评定,《登记限度论》等8篇博士论文,《从法律文化比较角度看中国人的诉讼观念》等19篇硕士学位论文被评为我校2005年度优秀学位论文。胡铭等11篇论文作者喜获长安公正奖学金的荣誉。
学位论文获奖代表张中、奖学金获得者代表胡铭分别发言。陈光中教授作为研究生论文优秀导师代表导师对获奖同学表示了衷心的祝贺,并为能够看到自己的学生获奖表示高兴和欣慰。他就博士论文指导谈了自己的心得体会:博士论文指导老师对学生必须认真把关、从严要求,对论文写作的每一个环节都要亲自指点,严格把关。无论导师还是学生在论文写作过程中都应旗帜鲜明地反对学术腐败:导师首先就要以身作则,严格要求学生,详细的注明论文中每一处资料、观点来源。正面提倡,反面预防,导师们应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履行导师义务,做无愧于学校、国家和人民的优秀导师。
徐显明校长发表重要讲话。他指出:在我国,学位具有国家性。每一份大学授出的学位都代表着国家的无限权威,获得国家授予的学位往往意味着无上的荣誉。作为衡量学术水平、获得学位的一个重要环节,学位论文的写作对学生本人有着很高的要求。他十分赞同陈光中教授提到的论文写作中从严、认真的原则,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了论文写作时应注意论文的“四性”。首先是选题的意义性。一篇没有意义的论文是对语言的浪费。论文的选题既可以立足于其思想性、技术性,也可以针对某个社会问题的解决而提出,但总的说来选题必须遵守一定的原则。其次是创新性。创新本身就涵盖了很广的领域,一项基本常识的科学化定义或者围绕一项新近出现的论文材料选题都可以为论文带来活力。再次还应注意论文的文献性。这是对论文创新精神最后的概括,即一篇论文最终要成为一篇一定时期内别人超越不了的文献,成为别人在进行同类论文创作时的必引文献。就这个意义而言,学生必须学会超越导师。此时学生与老师二者的关系就好比导游与探险者,导游的任务在于引导探险者,将一路上的种种危险与排解危险的方法都告知探险者,而最后必须由探险者自己来面对这些未知的危险。只有通过这样一个由引导到超越的过程,探险者才能看见最美的风景,学生也才能登上一座成功的高峰。最后要注意论文写作的规范性。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论文写作的每一个环节都要守规矩。对于引文,要注意学术规范,将其出处详细罗列出;对于写作,要注意最基本的行文规范。这些都是反映个人修养的基本规范。
优秀学士论文及“长安公正奖学金”的设立都旨在提高学生的论文写作能力,相信随着我校各个学科的不断发展完善和学生对知识的不断创新,将会有越来越多的论文佳作涌现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