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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公法学博士生论坛”在山东大学宣布成立

来源:法学院办公室   6-22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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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全国公法学博士生论坛”筹备会议在山东大学举行,我校法学院的博士生代表参加了本次会议。举办“全国公法学博士生论坛”的初衷是在马怀德教授、姜明安教授、韩大元教授、胡建淼教授、周叶中教授、袁曙宏教授、胡锦光教授、杨海坤教授、刘茂林教授、肖金明教授等国内知名公法学专家的热情倡议和积极推动下产生的。据悉,参加本次筹备会议的博士生来自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大学、山东大学、苏州大学、武汉大学、浙江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国内著名高校。山东大学法学院的牟宪魁副教授主持了本次筹备会。山东大学法学院常务副院长肖金明、党委书记盖玉强、副院长齐延平到会祝贺。肖金明教授在致辞中感谢姜明安、韩大元等教授对全国公法学博士生论坛筹备会议的支持,强调论坛筹备会议与同时召开的全国宪法学基本范畴与方法理论研讨会具有同样的重要性,重申了“全国公法学博士生论坛”对加强全国公法学博士研究生之间的联系与交流和对振兴中国公法学的重要意义。希望博士生们积极工作形成共识,完成筹备会议的各项议程。

在为期两天的筹备会议上,与会博士生代表积极参与、平等协商、共同讨论制定了《全国公法学博士生论坛章程》、《全国公法学博士生论坛规则》。根据论坛章程,“全国公法学博士生论坛”正式成立。“全国公法学博士生论坛”旨在为全国公法学博士生提供开放性的学术交流平台,主张以学术为本、平等参与、共同提高。本次会议同时确定第一届“全国公法学博士生论坛”由山东大学法学院承办,论坛主题为“人权保障与权力制约”,会议地点为山东济南,会议时间为2006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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