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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商经济法学院费安玲副院长走访海淀法院检查2006年首批实习生工作

来源:民商经济法学院 李建红   5-25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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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5月24日上午,费安玲副院长携院教学科研办公室及学生工作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前往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考察我院正在这里进行实习的2003级首批实习生的实习情况。费安玲与实习单位负责人进行交流,详细询问了学生的实习情况,同时感谢实习单位的大力支持,希望实习单位对实习学生严格指导,并对我院的教学、实习工作提出建议。

费安玲希望同学们能够充分利用这次难得的实践机会,虚心学习,锻炼能力。同学们纷纷表示,通过实习教学,不仅巩固和深化了所学理论知识,还学会了一些处理实际问题的方法和技巧,收获很大。随后费安玲还详细检查了实习学生的教案和实习简报等资料,指出了存在的不足,并结合实习单位的反馈意见,要求实习学生高标准,严要求的做好今年教学实习工作。

通过了解,海淀法院领导表示了学院对他们工作支持的感谢,同时对本届毕业生实习情况给予了高度评价,他们肯定了民商经济法学院学生法学理论较扎实,接受新事物能力强,踏实,守纪等优点,希望今后多派师生到法院进行理论交流。

通过本次考察,不仅肯定了我院对实习基地建设的不懈努力,同时也检验了教学效果,为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进行教学改革、培养合格人才积累经验,并为他们能顺利与社会环境接轨做好充分的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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