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上午9时,《学校法》课题研讨会在北邮科技大厦召开。会议由教育部法规司张文主持,我校学校法课题组及重庆市教委领导的学校法课题组的研究人员参加了会议。参加会议的还有教育部法规司孙霄兵司长、王家勤处长、王大泉处长以及北京大学姜明安教授、湛中乐教授,中国人民大学秦惠民教授、北京师范大学的劳凯声教授等。
我校学校法课题组由副校长马怀德牵头,在刘莘、吴平、王敬波、姚金菊、刘飞、高佳伟、彭爽、周兰领等多名老师和同学的参与下,于2005年5月正式启动。其间,课题组成员分赴上海、河北等地调研,并翻译了大量与英、美、日、德、前苏联等国家学校法律制度相关的原文资料。几经讨论和修改,《学校法》草案最终成稿。研讨会上,马怀德就项目工作的开展情况做了简要介绍,对目前我国学校体制存在的种种问题及学校立法的难点做了总结,并对我校课题组采取的立法体例做了特别说明。王敬波对课题组拟订的《学校法》草案内容做了详细介绍。
张文同志认为我校拟订的《学校法》草案内容详实细致、资料准确丰富,并对课题组成员的辛勤劳动表示感谢。
与会的专家们也分别对南北两个课题组的研究成果进行了评论,对《学校法》草案的立法体例及文本内容提出了建议。专家们还就学校的法人地位、学校内部管理机制、学校自主权与监督、学校与政府、家庭和社会的关系等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了热烈而友好的讨论。
最后,张文同志对课题最后阶段的工作做了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