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校举行法律史学发展国际研讨会

法律史学研究中心名誉主任、我校终身教授张晋藩先生在研讨上做报告

张保生副校长到会致辞

美国史学家宋格文教授致辞

来自全国的法律史学家齐聚北京
由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史学研究中心主办的“法律史学科发展国际学术研讨会”,于2005年11月26日至27日在北京友谊宾馆隆重举行。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史学研究中心名誉主任、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张晋藩先生,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张保生,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马怀德、西方法律思想史学会会长 、《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副总编吴玉章,美国南加利弗尼亚大学教授、知名的中国法专家宋格文先生,韩国国立庆北大学历史系主任、中国法律史学者任大熙,出席开幕式并在主席台就座。大会开幕式由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史学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张中秋主持。还有来自韩国等国外学者,来自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的学者以及我校相关专业的博士生近100人参加了会议。
开幕式上,张保生首先致开幕辞,对参加本次研讨会的各位专家和学者表示了由衷的感谢和欢迎。
中国政法大学内宾代表、外宾代表随后也都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致辞。
会上,张晋藩先生就中国法制史发展历程的相关问题作主题发言,他讲到,“中国法制史是法学的相关学科,是历史学的一个分支,因此决定了研究法制史不仅需要文史哲方面的知识,还需要具备法学的功底,因而是一门艰深的学问。从1949年开始,中国法制史的发展艰难而曲折,直至1979年,成立了中国法律史学会。近二十年来,法制史界一批新秀成长成熟,他们的著作体现了新的思路、新的方法,达到了新的水平,是法制史进一步发展的希望所在。”随后他又指出自己对于进一步发展中国法制史学的几点看法,“第一,法制史研究需要总体把握与多角度想结合;第二,注意历史上法律调整功能的多样性;第三,法制史学的任务在于弘扬中华传统法文化;第四,凡能揭示中国法制历史真实进程和规律性的方法;第五,注意理论与史料的统一;第六,使命感与开拓进取;第七,谦虚谨慎,自强不息。”
据悉,本次研讨会共分五个单元进行。在为期两天的会议中,大家将就法制史学的相关问题进行广泛而深入的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