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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职业行为规则与律师事务所管理研讨会圆满结束

来源:法学院   10-21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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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0月15日,中国政法大学律师学研究中心、北京市律师协会律师事务所管理指导委员会和中国律师杂志社主办的“律师职业行为规则与律师事务所管理”研讨会在中鸿科园大酒店举行,来自司法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北京市、上海市、辽宁省、四川省、广东省、山东省等地方的律师界和律师管理部门的70多名代表就律师职业行为规则与律师事务所管理问题进行了热烈的学术探讨。代表们认为,2004年和2005年是我国律师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的两年。司法部、全国律师协会先后发布了《律师执业行为规范(试行)》、《合伙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文件,并将2005年确定为律师事务所规范建设年。从司法部和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发布的这些文件来看,无论是在数量上还是在涉及的问题的广度上,都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例如《律师执业行为规范(试行)》从数量上来看,共有条文190条,条文的技术含量得到了显著的提高;从质量上来看,该规范吸收借鉴了国外成熟律师道德规范的诸多内容,对于律师的保密、律师附条件收费、利益冲突、委托人信托账户等事项作出了比较明确的规定。它大大提高了律师执业活动的技术因素,大大扭转了人们对律师行为规则和管理的传统认识,对于律师的执业活动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但是这些文件也存在一些问题,在对律师事务所的管理指导性方面还有待改进。因此,进一步推动这些文件的完善,将大大促进我国律师事业发展。

中国政法大学律师学研究中心自1994年成立以来,得到了各位有识之士的支持和帮助,已经就律师法的修改与完善、律师职业行为规则在法学教育中的地位和作用、律师的流动等问题举办多场研讨会。律师学研究中心作为一个以律师职业行为规则和管理为研究对象的学术机构,在律师管理方面的学术地位日益受到关注。在研讨会上,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北京市律师协会、广州市司法局等单位还同中国政法大学律师学研究中心就进一步合作进行了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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