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检索
经国务院批准,我校王卫国教授享受2004年度政府特殊津贴。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通知》(中办发【2004】20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政府特殊津贴每人一次性发放20000元,由中央财政专项列支拨款。
据统计,王卫国教授是我校第48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
上一条:我校王卫国教授入选国际破产学会会员
下一条:王卫国教授讲授的民法课程被评为2005年度北京市级精品课程
【关闭】
中国政法大学新闻中心版权所有 © 网络工作室负责维护未经许可,不得转载电子信箱:news@cupl.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