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学期伊始,法学院作为校院两级管理的试点院积极探索校院两级管理新思路。日前,法学院推出了五项改革新措施,制定并实行《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师考核奖励办法》、《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优秀教师奖励办法》、《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师科研项目资助办法》、《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导师职业规则》和《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学生辅导员职业规则》等一批规章制度。
五项新制度的推出,旨在落实校院两级管理制度,以教师为本位,以学生为主体,形成科学的教学科研管理及学生管理模式,充分调动教师从事教学和科研的积极性,鼓励教师多出成果。
这五项新制度的具体措施各具特色。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师考核奖励办法》,是为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将教师工作量分为教学工作量、科研工作量和其他工作量三部分,并将教师工作量与学院的年终奖挂钩,打破大锅饭,奖励超工作量的教师。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优秀教师奖励办法》,是专门对在教学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所设立的奖项,旨在鼓励教师对教学工作的投入。它包括对精品教材、精品课程、优秀教学效果的教师以及获得教学基本功比赛大奖和优秀教师称号的教师给予奖励。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师科研项目资助办法》,是为鼓励青年教师创造出高质量的科研成果,自2005年起,设立“法学院青年教师科研资助项目”,每两年拿出9万元,资助青年教师开展课题研究。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导师职业规则》,该规则对研究生培养流程进行了具体规定,旨在规范研究生导师指导工作,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学生辅导员职业规则》,旨在加强德育工作队伍建设,规范学生导师和学生辅导员的职业行为,并对学生导师和学生辅导员的工作任务作了具体规定。
2005年,法学院将以学习贯彻落实学校第六届党代会精神推动学校全面建设为总的工作宗旨,以巩固、深化、提高、发展为工作指针,积极探索校院两级管理体制,以新思路推动教育管理的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