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我校国际法学院在北京春晖园会议中心春晖礼堂隆重举行“中国的和平发展与国际法研讨会”。大会会场内群贤毕至,少长咸集。受邀出席大会会的嘉宾有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科学院前副院长、生态环境学与地理资源学专家孙鸿烈教授,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际司前副司长、中国环境保护基金会秘书长柯金良先生以及国家质检总局动植物检疫监管司司长余太尉。国际法学院全体教工参加了会议。
此次研讨会是国际法学院本年度继5月份举行的“国际法的新发展”之后的又一次学术科研方面的盛会。此次会议的目的是探讨在全球气候日益变暖、经济的发展导致生态环境的破坏、环境污染的加剧等自然环境的恶化以及发生在国际社会的种族屠杀、资源争夺、战争阴影等社会环境、社会矛盾日趋尖锐的情况下,国际法领域出现的一些新问题、新课题;以及在面临这些新问题、新课题的挑战时,我们应当采取的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并借此鼓励本院教师在国际人权法,国际环境法,国际刑事审判等领域做出新的研究成果。
会议由国际法学院分党委书记宣增益博士和国际法学院副院长马呈元博士主持。会议安排了三个主题发言: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际司前副司长柯金良先生:“国际环境公约的谈判进程”;中国科学院院士、生态环境学与地理资源学专家孙鸿烈先生:“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和循环经济科技问题研究”。国际法学院教授、卢旺达国际法庭法律官员(legal officer)凌岩教授:“卢旺达国际法庭的审判”。
柯金良先生回顾了中国在加入《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巴赛尔公约》、《联合国气候变化公约》(《京都议定书》)、《生物多样性公约》、《联合国防治沙漠化公约》等七个国际环境公约的谈判历程,以及在谈判过程中中国所采取的原则立场、谈判艺术、谈判技巧。然后柯金良先生阐述了条约的缔结过程和实施情况,分析了条约作为“软化法”的特点以及违反国际条约时采取的“共同承担、区别对待”的责任原则。
孙鸿烈院士是我国研究生态环境学与地理资源学的大师级人物,他的报告既高屋建瓴,又通俗易懂。虽年事已高,但思维敏捷,记忆清晰。孙院士的报告是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规划战略研究第十专题,该专题曾向温家宝总理做过汇报。他的报告分为三部分:一是我国生态与环境的现状与挑战;二是生态与环境科技发展的趋势与差距;三是我国生态与环境科技的发展战略。孙院士用多媒体向大家展示了我国生态环境的现状,指出我国自然环境先天不足并且老债新帐叠加共存,尤其是生态与环境严重恶化,面临全球最严峻、最复杂的环境问题。在谈到生态与环境科技的发展趋势时,孙院士指出全球已进入以地球生态系统为对象的综合集成研究阶段,生产和消费模式由线性经济模式向循环经济模式转变。最后,孙院士向大家阐述了我国生态与环境科技的发展战略:以全球变化为背景;以统筹人与自然为指针;以提高资源生产率为核心;以系统的区域综合防治为重点;建立有中国特色的生态与环境科技体系的战略规划。
孙院士尽管讲的是中国的生态与环境问题,但生态与环境更是一个世界性的问题。随着环境问题种类的日益多样化和部分环境问题的区域化甚至全球化,濒危物种的保护问题、自然文化遗产的保护问题都成为现代国际法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成为国际环境法新的或潜在的客体。
凌岩教授介绍了国际刑事审判尤其是卢旺达国际刑事法庭的基本情况。首先,她回顾了1994年发生在卢旺达的国际人道主义灾难――卢旺达种族大屠杀的历史渊源、直接导火线和大屠杀的一些鲜为人知的细节。随后详细介绍了卢旺达国际法庭的组织机构、庭审模式、工作语言、管辖权、取证和证人出庭、罪犯的服刑情况以及自己在该法庭6年的工作经历。她尤其指出卢旺达国际法庭对国际刑法的贡献――做出了第一个种族灭绝罪的判决,并对种族灭绝罪的构成要件做了详细的阐述。
每一位专家发言之后,到会的教师都积极向各位专家提问。比如梁淑英教授和辛崇阳博士对国际条约的强制执行力和“共同承担,区别对待”的违反条约的责任原则等问题的法理探讨,使研讨会更加深入地延伸到国际法学的理论层面上。
三位专家主题发言后,由王传丽教授、宣增益教授、马呈元教授做了总结发言。他们认为三位专家的报告不仅使我们丰富了国际法领域的一些新鲜热点问题的知识,并且使我们对国际法学的理论研究和实证研究受益匪浅,尤其对把握国际法学的发展态势和研究方向提供了丰富的素材和理论成果。
国家质检总局动植物检疫监管司余太尉司长在研讨会上对我国的食品安全和食品国际贸易作了独到的阐述和分析。
会议的最后由吴焕宁教授和杜新丽教授向大会通报了2004年国际经济法和国际私法年会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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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经济法年会的主要议题:
1、国际经济法的理论和实务问题
2、WTO法制之基本理论问题
3、WTO 规则、经济全球化与国际经济新秩序
4、WTO反倾销与贸易救济的法律制度
5、WTO争端解决法律制度
6、后WTO 时代中国的知识产权
7、TRIPS 框架下的中国知识产权法制
8、经济全球化与区域经济一体化
9、经济一体化与法律全球化
10、CEPA 法律制度研究
11、WTO体制中的“一国四席”问题
国际私法年会的主要议题:
1、中国国际私法立法问题研究
2、国际私法中的法理学问题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