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由我校破产法与企业重组研究中心主办的中国破产法高峰论坛在京举行。
我国的新破产法经过长达十年的反复酝酿,目前已进入立法的冲刺阶段。今年6月,新破产法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一读”后,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该法涉及的许多重要问题已成为业界关注的热点和焦点。新破产法的制度设计以及实践将深刻影响中国未来的经济与社会发展进程。此时举办中国破产法高峰论坛,无疑具有特殊的重要意义。而此次论坛的主办方——我校破产法与企业重组研究中心,是中国第一家破产法与企业重组专业研究机构,聚集了一批长期从事破产与企业重组理论研究与实务工作的专家,一直致力于推动新破产法的制定和实施。论坛的协办方香港均富会计师事务所和路伟律师行,在企业清算与破产的实务领域具有丰富的经验。
论坛邀请了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蒋黔贵女士、全国人大财经委破产法起草小组王闻越处长、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张桂琳教授、王卫国教授、李曙光教授等专家学者参加。一百多位破产法和破产业界的专家学者聚集一堂,专题讨论我国破产法及其相关问题。破产机制是对市场主体的“硬约束”,而破产法则是这种硬约束道德法律保障。没有破产法,其他市场经济法律很难有效地发挥作用,从这个意义上说,破产法是市场经济中其他法律的前提。对于转型经济国家,企业破产法完善与否,已成为衡量该国市场经济成熟程度的重要标志。因此,中国政法大学破产法与企业重组研究中心主任李曙光教授称破产法为“转型时期的市场宪法”。
在论坛中专家学者还就中国的经济改革与破产法、新破产法的起草与制定、国有企业破产、企业债务重组、破产与职工权益保护、破产管理人制度、企业重整制度、破产案件整理、企业清算与破产操作实务等破产法的立法、司法、理论和实务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了热烈而深入的讨论。
(责任编辑:袁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