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上午,首届“司法文明与法治文化”高端论坛暨“文学·语言·法治”学术研讨会在我校学院路校区举行。论坛由国家“2011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中国政法大学人文学院主办。国家“2011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联席主任张保生教授,我校终身教授李德顺,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朱苏力出席了本次论坛。来自北京地区法院、检察院及多家高校的专家、学者与会。开幕式由我校人文学院中文教研室主任董燕主持。

(张保生和李德顺在论坛上发言)
张保生在致辞中指出,我国在2010年建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但这只是表明法律体系的形成实现了立法工作的阶段性目标,司法文明建设还有很长的路要走,需要持续推进。他介绍到,在定量化测量法治的WJP(the World Justice Project,世界正义工程)中,司法占据了9个一级指数中的3个,由此可见,司法在法治体系中占据重要性地位,司法文明是法治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随后,他简要阐释了司法文明的内涵和外延。结合本次论坛的主题,他强调,在司法的语言应用上,修辞学、叙事理论和证据裁判是难点所在,他倡导学界、业界在攻克此项难题的工作上致力合作。
李德顺在主题发言时表示,司法文明是法律实践当中的法治文化,同时还囊括了思想、语言和话语表达中的法律文化。他指出,从哲学的角度看,在构建新时代的法治文化中,语言是第一载体。法律不应仅仅被当作治国的方法与手段,它更应成为民众共同的社会生活方式。以人本主义为出发点,他解释了中西双方对于“正义”理解的异同,启示业界同仁应尽量规避“重运用、轻规则”的做事方式与缺乏自我反思、约束的道德强权主义。
我校法律语言研究中心主任王洁教授做了“为什么要研究法律语言”的主题报告。她谈到,在80年代带领学生去郑州基地实习的经历中,她察觉到法学院校所教授的现代汉语课程并不适合于司法实践。她表示,对法律语言的研究不能是高悬在上的,要推进司法文明的完善,必须使相关工作落地。她指出,融合“法制”与“法治”的社会需求是法学学科发展的动力,学科的历史使命是学科的生命。她强调研究法律语言的资源金矿不在书本里,而是在法律实践中。
青年学者代表、重庆大学的陈颀老师做了主题报告:秋菊二十年——反思“法律与文学”。报告中,他从《秋菊打官司》这部90年代的农村题材电影切入,引用相关的法学论文,以法律与文学中的方法论反思为中心,解说了当现行法律碰撞乡村传统时所产生的一系列矛盾和困惑。

(与会者认真聆听)
在之后的分会场研讨中,专家、学者就“文学与法治”和“语言与法治”等主题展开了讨论。分组讨论的议题包括“法治中国与文化传统——基于法治条件谱系的考察”、“论文学中法律问题的阐释与解读”、“'文'为血肉 '法'为筋骨”、“文学与法治精神的培养”、“浅议我国知识产权司法文书写作的专业性及难点”、“司法语言的特性与表达”、“刑事抗诉书制作规范探究”等学术热点问题。聚焦于司法文明,与会者进行了热烈和多元的讨论。
闭幕式由我校中文教研室副主任崔玉珍主持。闭幕式上,我校语言与证据研究中心主任邹玉华教授作了法律语言分会场研讨情况的总结,我校人文学院崔蕴华教授作了文学与法治分会场研讨情况的总结。本次论坛圆满落下帷幕。
(文/实习通讯员 王彦傑 编辑/陈金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