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7日晚,由我校港澳台教育中心以及北京高校香港学生联合会主办的“关于全国人大第五次就香港基本法释法”学术研讨会在昌平校区举行,研讨会由我校港澳台教育中心副主任曾涛副教授主持。研讨会邀请我校焦洪昌教授以及国务院港澳办法律司基本法处干部凌霄和黄振作为主讲嘉宾,围绕人大对香港基本法释法的相关法律问题进行探讨,目的是为了让更多同学深入了解香港基本法以及人大释法的法律适用问题。此次研讨会除了我校学生积极参与之外,还吸引了来自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北京体育大学的香港学生参与。会后,我校同学与来自各高校的学生就讲座主题进行了交流。
讲座期间,焦洪昌深入浅出地为在座同学解释了有关人大释法的法理知识以及具体适用问题。首先,他提到有关解释权权限问题,提出解释权应当有范围上的限制,分为自治权范围内与自治权范围外。此外,他对香港基本法过往五次释法做出了简略的介绍,并进一步探析解释权限制。就此次的人大释法,他认为宣誓是有必要订立明晰的法律规范,宣誓人该满足宣誓的程序要件因实质要件,对宣誓的内容抱着真诚以及庄重的态度,并由监誓人进行判断。他认为关于人大释法,应清楚了解权限、释法主体、人大释法与法院释法的区别以及释法的背景。
凌霄和黄振分别从抽象和实质方面来分析此次释法。首先,凌霄为同学介绍了港澳办的职能,引出有关法律司对政策研究方面,包括对香港基本法研究的重视。他认为,人大释法是一种国际政治上的实践,在判决前释法是有其存在的必要性,是一种保护国家主权的方式。黄振以其学术研究实践出发,为同学讲述了有关香港基本法研究的重要性及难点,指出释法在“一国两制”的框架下是法治的一部分。
在交流环节中,同学踊跃发言提问,主要针对此次人大对香港立法会议员宣誓风波释法的法律问题、人大释法的溯及力、宪法与基本法的法律关系以及法律与政治的关系与定位,嘉宾就上述问题与同学展开了交流讨论。最后,曾涛以庄子名言“得意忘言”展望两地的关系,为此次研讨会画上圆满的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