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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高级法官、检察官司法前沿讲堂》第四讲举行——王军检察官谈非法证据排除的若干问题

来源:研究生院   12-19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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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军检察官谈非法证据排除的若干问题)

12月13日晚,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主办的2016年《高级法官、检察官司法前沿讲堂》第四讲在学院路校区教学楼207教室举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诉厅正厅级检察员、全国检察业务专家王军检察官作题为《非法证据排除的若干问题》的精彩演讲,诉讼法学研究院副教授王贞会担任点评嘉宾,研究生院院长助理肖宝兴主持讲堂。

演讲前,我校研究生院院长李曙光与王军进行了会谈,感谢王军对法大研究生教育和高层次人才培养工作的大力支持。

演讲中,王军首先结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精神和两高三部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背景,阐述了研究非法证排除问题的特殊意义和价值。随后,他以问题为视角,系统梳理了刑事诉讼法和两高司法解释对非法证据排除的不同规定,深入研究各法条之间的相互关系,重点讲述了非法言词证据、非法口供的基本特征、非法实物证据、非法瑕疵证据等内容。他结合大量生动真实的案例逐一探讨了“刑讯逼供”、“威胁”、“引诱”、“欺骗”、“等方法”、“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等的内涵和外延,对非法证据排除的立法和司法解释规定进行了批判性反思。比如,王军通过对规范解释、案例剖析,运用抽丝剥茧、逻辑演绎的思维方式,富有创见地提出:采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或者采用其他可能导致供述不可靠的方法进行讯问的,是刑讯逼供等方法;其基本特征是:强制性,包括生理(身体)强制和心理(精神)强制;上述两类强制又可分为直接强制和间接强制。如收集实物证据不符合法定程序,影响了证据的客观真实性并直接影响案件的认定,则该收集证据的行为属于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范畴。

王贞会在点评中指出,王军的演讲以问题为导向,从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的相关法条入手,结合大量具体的司法案例,通过严密的论证,深刻分析了非法证据排除的若干问题,提出的独到见解富有基础性和开拓性,给刑事诉讼研究者很多思考和启发,值得认真学习。

肖宝兴对本次讲堂进行了总结。他说王军检察官三个小时的演讲生动形象,睿智专业,充分展现了他精深的理论造诣、丰富的实践阅历和严谨的治学态度。整个演讲语言精彩,观点鲜明,认识透彻,思想深刻,富有哲学思辨。我们从演讲中看到并感受到检察官的风度,学者的风范和诗人的风采,这些都为在座研究生和法律人树立了榜样。

演讲过程中,在场师生专心聆听,深入思考,踊跃发言,积极互动。在师生们热烈的掌声中,本次讲堂圆满落幕。

编辑 葛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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