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国家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主办,深圳大学法学院协办的诉讼法学高端论坛(2017)暨“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程序法治理论”研讨会于2017年11月25—26日在广东省深圳市召开。本次会议围绕总议题---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程序法治理论,下设“中国特色程序法治基本原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程序法律体系的完善”,以及“司法公正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诉讼制度的完善”三个主题。来自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中央机关,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吉林大学、湖南大学、中南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上海财经大学、苏州大学、武汉大学、四川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广州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专家,以及北京、重庆、黑龙江、山东、山西、宁夏、江苏、浙江、安徽、江西、广东等地司法实务部门的法官、检察官、律师代表130余人参加了本次研讨会。
(诉讼法学高端论坛暨“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程序法治理论”研讨会召开)
在两天的时间里,与会人员围绕“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程序法治理论”进行了充分的研究和探讨,各专家学者在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前提下,纷纷为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程序法治建言献策。本次论坛的成功举办为三大诉讼法学学科的互动与交流搭建了良好的平台,在会上各位专家学者就程序法治等问题达成了一系列的共识,这些都将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和实践的发展。
延伸阅读:
本次会议的详细综述,详见诉讼法学研究院网站
http://www.procedurallaw.cn/zh/node/59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