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检索 

高级搜索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学术法大  >  正文

北京市法学会比较法学研究会第二届会员代表大会暨“‘一带一路’与国别法研究新视野”学术研讨会举办

来源:比较法学研究院  4-16   阅读:
T AAA

4月14日下午,由北京市法学会比较法学研究会主办、我校比较法学研究院承办的北京市法学会比较法学研究会第二届会员代表大会暨“‘一带一路’与国别法研究新视野”学术研讨会在京顺利召开。

此次会议共分为两个环节,第一环节为北京市法学会比较法学研究会换届大会,本环节由北京市法学会比较法学研究会原秘书长、我校比较法学研究院教授刘承韪主持。北京市法学会联络部处长周远清出席会议并致辞。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北京市法学会比较法学研究会第一届理事会报告》《北京市法学会比较法学研究会组织规则(修订版)》《北京市法学会比较法学研究会第二届理事会理事、常务理事、会长、副会长、秘书长选举办法(草案)》;审议通过了《北京市法学会比较法学研究会第二届理事会理事人选》名单。随后,研究会第二届理事会选举产生了北京市法学会比较法学研究会第二届理事会常务理事、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和副秘书长。

我校比较法学研究院院长高祥教授再次当选为研究会会长,北京师范大学柴荣教授、中国人民大学丁相顺教授、北京师范大学粱迎修教授、我校刘承韪教授、清华大学聂鑫教授、北京外国语大学万猛教授、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王军教授、北京工商大学谢安平教授、北京大学徐爱国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张生研究员、北京市社会科学院张真理研究员当选为研究会副会长,我校比较法学研究院李晓辉副教授当选为研究会秘书长,北京工商大学张龙副教授、我校比较法学研究院朱明哲博士当选为研究会副秘书长。高祥对各位理事的支持与信任表示感谢,并希望能够与各位理事一起,总结已有成果,坚持学术创新,将研究会办得越来越好。

随后,秘书长李晓辉副教授主持了“‘一带一路’与国别法研究新视野”学术研讨会。中国法学会比较法学研究会会长、清华大学高鸿钧教授致辞,向新当选的北京市法学会比较法学研究会会长、副会长等同仁表示祝贺。他热情肯定了北京市法学会比较法学研究会自成立以来取得的诸多学术成果,并希望各位理事充分利用研究会平台,再接再厉,推动北京市法学会比较法学研究会更好地发展。

研讨会第一单元主题为“‘一带一路’与比较法理论研究”,由北京师范大学柴荣教授主持。中国人民大学丁相顺教授、清华大学鲁楠教授、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泮伟江副教授、我校李晓辉副教授、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吕亚萍博士、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明辉副教授分别就“一带一路与比较法人才培养”“一带一路与法律移植、国别法研究等”等主题做学术报告。我校比较法学研究院谢立斌教授和北京师范大学马剑银副教授对本单元学术报告进行了评议。

研讨会第二单元主题为“‘一带一路’与国别法、部门法研究实践”,由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王军教授主持。北京大学徐爱国教授、清华大学聂鑫教授、我校比较法学研究院徐妍副教授、何启豪副教授、朱明哲博士、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康宁博士分别就“‘一带一路’倡议与税法、税收纠纷解决、保险法、企业社会责任、警察法”等问题做学术报告。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冉昊研究员和我校徐文鸣副教授对本单元学术报告进行了评议。

闭幕式上,高鸿钧教授和王军教授对本次学术会议进行了总结。高鸿钧教授表示,本次会议的交流成果显示比较法学的研究范式已经发生转变,具体体现在三个关键词上,就是“多元”、“功能”和“情境”。 王军教授表示比较法学的发展一定要注意问题研究中的目的性、持续性与结论性。随即,会议在高祥会长热情洋溢的致辞中闭幕。

本次会议组成了北京市法学会比较法学研究会第二届理事会,并就比较法的学术发展进行了深入而富有成效的研讨。在比较法学界同仁们的共同努力下,北京市法学会比较法学研究会将成为首都比较法学者共同的精神家园、成为推动我国比较法学术发展的核心力量。


关闭

相关文章:

读取内容中,请等待...
| 热点新闻 |
| 法大微信 |
扫一扫,知道更多
| 微博 |

手机版 | mobile phone version

中国政法大学新闻中心版权所有 © 网络工作室负责维护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电子信箱:news@cupl.edu.cn


新闻网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