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刻理解国家监察法的立法精神和重大意义,探讨新形势下国家监察制度建设的进一步完善问题,中国政法大学国家监察研究院于4月22日在学院路校区召开了“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背景下的廉政建设新格局”学术研讨会。来自清华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纪检监察学院、湖南大学等高校的专家学者,以及来自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及派驻机构、北京市和地方检察系统、国务院国资委巡视办有关部门干部和领导参加了研讨会。
(校党委副书记、副校长常保国致辞)
校党委副书记、副校长常保国在致辞中谈到:目前正在进行的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和刚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法》使我国的廉政建设进入新的历史阶段,展现新的建设格局。在进一步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过程中,从队伍的融合、立法的完善到纪法衔接、法法衔接,有诸多问题需要学术界和纪检监察系统共同研究探索,深化理论研究十分必要。分布在中央和地方的纪检监察系统中规模可观的法大毕业生群体已经成为国家廉政建设队伍中的重要力量。
国家监察研究院院长张桂林教授向与会专家学者做了我校纪检监察学科建设报告。我校发挥政治学、法学等学科优势,在全国比较早地启动了纪检监察学科建设,2013年10月,国务院学位办批准我校在政治学一级学科目录下建设纪检监察学交叉学科,批准设立纪检监察学硕士点和博士点。目前,纪检监察专业人才培养已经初具规模,2014年至今,已经招收了近40名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成为全国唯一招收纪检监察学研究生的高校;此外,我校的宪法与行政法专业今年也第一次招收了党内法规方向硕士研究生。张桂林表示:纪检监察学科和国家监察研究院将重点围绕国家监察基础理论、监察制度史及中外比较、当下重大问题等领域与纪检监察系统开展合作研究和跨学科研究,目前已建立学术团队,启动了国家监察数据库、《中国监察制度史通史》等重大项目的科研工作。
(张桂林教授、清华大学党委副书记过勇发言)
与会者就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大意义、监察委的地位及下一步需要完善的制度建设、纪法衔接、大型国企的巡视工作、基层监察体制改革等问题展开了深入讨论。
清华大学党委副书记过勇、法学院院长焦洪昌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廉政研究中心副秘书长蒋来用教授、湖南大学湖南省廉政研究基地执行主任袁柏教授、北京科技大学廉政研究中心副主任宋伟、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李莉副教授等从理论视角讨论了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意义,对监察法有关内容进行了解读以及大数据在新的监察体制下的具体运用。过勇从三个视角阐释了进一步完善国家监察体系建设的原则与实现路径;焦洪昌系统分析了国家监察委的宪法地位以及下一步监察法完善过程中的立法权主体和立法程序问题。
来自纪检监察系统干部和专家主要从实践视角重点探讨了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推进过程中的实际问题和改进建议。中国纪检监察学院科研部主任王军仁、 中央纪委派驻全国政协机关纪检组副局级纪律检查员宁东生、《中国纪检监察》副主编王社民、海淀区纪委书记监委主任肖韵竹、江苏省徐州市睢宁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徐军、国务院国资委会巡视办处长冯龙庆先后发言,并集合自己的工作实际阐释了对进一步完善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见解。肖韵竹介绍了海淀区落实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基本情况,并就如何稳妥、有序、高效地推进地方和基层监察体制改革谈了自己的看法。
中国监察学会原副秘书长、中央纪委监察部纪检监察研究所原副所长齐世泽研究员对会议进行了总结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