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上午,国家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在北京举行《中国司法文明指数报告2017》新闻发布会。来自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光明日报、检察日报(正义网)、法制日报、人民公安报、人民法院报、北京青年报、民主与法制、新京报、北京晚报、新华网、法制网、凤凰网、人民网等全国各大新闻媒体共30多位记者出席了本次新闻发布会。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理事长、联席主任张文显教授,中心学术委员会主席陈光中教授出席了发布会并讲话。新闻发布会由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副院长张中教授主持。
会议开始,中心联席主任张保生教授介绍了国家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和中国司法文明指数的基本情况,并介绍了《中国司法文明指数报告2017》的有关数据发现以及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新排名。他说,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有五大任务:第一,理论创新,探索科学的司法理论;第二,制度创新,建构先进的司法制度;第三,实践创新,促进公正的司法运作;第四,教育创新,造就卓越的司法精英;第五,文化创新,培育理性的司法文化。《中国司法文明指数》评估实际上也主要围绕这五大任务进行。就其指标体系来说,中国司法文明指数主要覆盖四个领域:一是司法制度;二是司法运作;三是司法主体,特别是法官、检察官、警察,以及律师;四是司法文化。其功能主要表现为五个方面:第一,它是法治评估的一种创新性的量化工具;第二,它是衡量各地司法文明发展水平的一面镜子;第三,它可以反映全国各地司法文明建设的长项和短项;第四,它可以体现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满意度;第五,它可以描述随着时间变化的司法文明进步轨迹。
张文显教授认为,中国司法文明指数工作至少有三个方面的意义:第一,推进文明中国建设。司法文明是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志,也是一个国家文明进步非常重要的指数。富强中国、民主中国、文明中国、和谐中国、美丽中国共同构成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在文明中国里司法文明具有特别重大的意义。司法文明的主要内涵,是人权保障、公权制约和正当程序,中国司法文明指数很好的把握住了这些核心要素。第二,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法治中国建设、全面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在法治建设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应当说是重中之重。去年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中国政法大学时讲到,法治中国建设、全面依法治国取得的重大成就,其中三分之二是司法改革的成就,可以看出在总书记心目中,司法改革在法治建设中所占的地位。另外,社会矛盾的主要变化,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的需要和社会发展不充分不平衡的问题,在法治领域也比较明显,这在司法领域尤为突出。通过中国司法文明指数,可以使我们看到我国司法文明、司法改革、法治建设还存在着的问题和短板,以及需要着力加强之处,从而很好地促进中国法治建设。第三,对构建法理中国也意义非常大。司法文明指数本身就是法治理论在实践当中体现的一个客观反映,司法文明程度反映了我们理论的深度和高度。我们不仅要让社会各界知道我们司法改革、司法文明的成就,也要让大家从理论上更好地把握司法文明、司法改革的成就。从具体的层面来讲,这对司法机关和社会各界增强司法文明意识,加快司法文明建设,提高全民的理性司法文化都非常有意义。
陈光中教授对中国司法文明指数工作表示了赞赏。他认为,中国司法文明指数项目有四个“性”:第一,创新性。没有创新就没有生命力,就没有学术研究的成就,也没有司法的进步和国家的进步。这个课题就是在创新,虽然未必做的都非常完善,但确确实实是一种突破和创新。第二,独立性。通过独立的搜集材料、搞民意调查,还有客观材料,从而做出统计和评估,从民间评估的角度尽量摆脱了其他方面的影响;今年的报告旗帜鲜明地对31个省市自治区进行排名,这透露出独立里还有着敢于担当。第三,严肃性。这反映出司法文明指数团队对待司法评估工作的严肃负责态度,也正因为这种独立、严肃,所以这个指数才有相当的影响力,而且四年来影响力也在一年比一年扩大。第四,主客观结合性。中国司法文明指数的指标体系是主观指标和客观指标的结合。主观指标就是问卷调查,通过调研了解被调研者的印象;另外就是客观指标。《中国司法文明指数报告》的发布是要影响社会、影响司法,影响工作上的改进,也就是说,使我们的司法文明逐渐进步,使我们的公正更加向前走。陈光中教授同时建议,现在指数中主观领域仍比较大,可以利用现在公布的资料来增加客观数据所占的比重,从而继续提高指数的影响力和权威性。
在媒体提问阶段,媒体记者分别针对司法文明指数历年来的变化、司法腐败、法律职业化、司法改革与司法权力制约等提出一系列问题,中国司法文明指数团队成员张保生教授、施鹏鹏教授、吴洪淇副教授和褚福民副教授分别针对《光明日报》等媒体记者所提的问题进行了回答。
“中国司法文明指数”(China Justice Index)是国家“2011计划”和“‘双一流’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开发的一种法治量化评估工具。该指数的研发,是根据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关于“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的要求,通过实地调查普通民众和法律职业群体的亲身经历和感受,用该项目课题组独立收集的最新调查数据,以分解表和雷达图等直观形式显示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文明指数排名及其在各级指标上的得分(强项和弱项),反映了人民群众对本地司法文明状况的满意度,为全国各地加强司法文明建设提供一面可供自我对照的“镜子”。
全国各地司法文明指数总分排名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