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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切尔汉姆莱法学院副教授吉姆·希尔伯特做客我校名家论坛,谈美国的仲裁和调解制度

来源:科研处 比较法学研究院  6-27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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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21日,我校名家论坛第210讲在学院路校区科研楼B211会议室举行。米切尔汉姆莱法学院(Mitchell Hamline School of Law)副教授、明尼苏达大学法律博士吉姆·希尔伯特(Jim Hilbert)为我校学生带来一场题为“美国的仲裁和调解制度(Arbitration and Meditation in the United States)”的精彩演讲。本次论坛由科研处主办,比较法学研究院承办。比较法学研究院王昶副教授主持。

(吉姆·希尔伯特谈美国的仲裁和调解制度)

吉姆·希尔伯副教授首先对美国的调解制度作了一个大致的介绍。仲裁是一种更加有效的争议解决方式,通常适用于两个公司之间的纠纷解决。与诉讼庭审不同,仲裁更具有其私密性,且由于不能旁听,可以更好地保护双方当事人的隐私。

吉姆·希尔伯特副教授提出,仲裁和调解作为法庭外的争议解决方式,目前也成为大多数案件的解决办法。在一百件案件当中,可能只有五件或者是更少是通过法院庭审的方法解决的,绝大多数案件都能通过谈判结案。

同时,吉姆·希尔伯特副教授指出,仲裁与调解亦有其不足之处。举例来说,作为美国最大的电商平台,亚马逊在与用户签订的服务协议中明确规定任何争议只能通过仲裁方式解决,并指定仲裁地点。在消费者与亚马逊发生纠纷时,考虑到消费者的维权成本、律师费用等,这样的纠纷往往得不到解决。与之相似的还有集体诉讼、劳工纠纷等,此种仲裁条款对于弱势群体来说是十分不利的。因此,仲裁往往是两个公司之间所采取的纠纷解决方式。

在演讲结束之际,吉姆·希尔伯特副教授还给同学们提出了三个思考问题:争议双方如何确定以何种方式解决纠纷更为有利?仲裁过程中没有类似于法院案卷的材料,如何证明其进程及公正性?理想的法院解决纠纷的方式是怎么样?

在吉姆·希尔伯特副教授精彩的演讲之后,讲座进入提问环节。有同学提出疑问“调解过程中该由谁来担任调解员?如果一方不履行通过调解达成的协议,应当如何解决?”吉姆·希尔伯特副教授耐心解答:若涉及专业领域,可以由该领域的专家担任调解员,更有助于争议解决。若一方不履行调解达成的协议,此时可以视为一个纯粹的合同纠纷,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解决。主持人王昶副教授也提出“美国的法院体系是怎样的?”这一问题,与吉姆·希尔伯特教授和同学们进行了深刻的讨论。

编辑 李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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