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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林嘉教授做客我校名家论坛 谈“新一轮科技革命对劳动法的影响及回应”

来源:科研处 民商经济法学院  11-26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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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30日晚,我校名家论坛第221讲在学院路校区科研楼B211会议室举行。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研究生导师,法学博士林嘉为我校师生带来了一场题为“新一轮科技革命对劳动法的影响及回应”的精彩演讲。本次讲座由科研处主办,民商经济法学院社会法研究所承办。由社会法研究所所长赵红梅主持,教授娄宇副、副教授杨飞和副教授胡彩霄担任与谈人,社会法研究所教授王显勇、副教授金英杰、副教授陆伟丰、副教授李娟和副主任医师翟宏丽参加了讲座,中国政法大学和中国人民大学的研究生参加了本次讲座。

(林嘉做客我校名家论坛)

讲座开始前,赵红梅首先代表法大民商经济法学院社会法研究所对林嘉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并对其在社会法基础理论研究的突出成果表示祝贺。

讲座主要分为四个部分,一是科技革命发展对劳动法的挑战,二是科技革命发展与劳动法制的演进,三是新一轮科技革命对劳动法的影响,四是互联网平台劳动关系的认定。

林嘉认为,互联网对劳动法带来的影响是十分巨大的,是值得我们关注的。互联网科技时代的到来,劳动法自身是否需要改变以及如何改变?这个问题是当下学者关注、研究的重点。科技革命推动着劳动法的发展,新一轮科技革命对劳动就业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一部分劳动者可能面临着失业的危机,与此同时,人工智能也创造出了新的工作岗位,提供了新的工作方式,网络平台的性质如何界定?人工智能的“劳动者”身份怎样认定?工作过程中的智能化是否会侵犯劳动者隐私权?一系列未解决的问题,对传统劳动关系理论提出了挑战,需要重新审视劳动者和雇主理论,思考雇佣的边界。科技革命还对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社会保险、集体合同等产生了影响。就互联网平台劳动关系的认定问题,目前司法实践判断标准模糊不清,急需统一裁判标准。未来劳动法的发展,需要转变劳动法立法理念,提高劳动法立法技术,做到分类调整、分层保护,同时注重与各部门法的协调。

精彩的演讲之后,胡彩霄对网络平台劳动关系的认定也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她认为,对劳动关系的认定不应该一概而论,对一些还不能认定为劳动关系的情况可以通过单行法规进行调整。娄宇提出,可以从争议的类型去认定劳动关系,分担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责任,借此发展出新的争议解决路径,更加贴近目前的实际情况。杨飞提出了劳动法与社保法的协调问题,目前许多社保单纯依赖于从属性劳动关系是不太合理的,从属性劳动者之外的劳动者的数量不断增加,这部分劳动者的的社会保险实施情况并不乐观,未来对社会保险的范围应当进行调整。

最后,讲座进入自由讨论环节,与会的老师和同学们展开了热烈的讨论。赵红梅进行了精彩的总结评议。林嘉的演讲立足于前沿问题,深耕理论,与会学者和学子们均感受益良多。

编辑 陆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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