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约记者 郜庆 于秀凤)4月24日,“平台封禁行为的法律规制”学术研讨会在我校学院路校区举行。本次会议由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北京互联网法院、中国政法大学互联网治理研究中心联合主办。来自北京互联网法院、上海交通大学、武汉大学、浙江理工大学、南开大学、中国社科院大学、《比较》杂志社、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等单位的20余名专家参加了研讨会。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专家组咨询专家、我校副校长、博士生导师时建中出席了本次会议。
(“平台封禁行为的法律规制”学术研讨会 摄影 马为文)
法律硕士学院院长许身健在研讨会开幕式上致辞,他对各位专家莅临我校参加会议表示了诚挚欢迎。他表示最近两三年美国、欧盟、俄罗斯纷纷对平台企业发起反垄断调查,我国在2021年4月对阿里巴巴集团实施“二选一”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说明在国家层面上对于平台经济领域反垄断问题非常重视。平台封禁行为是继“二选一”行为之后备受关注的一个平台经济领域的限制竞争问题。该行为是否属于反垄断法上的排他性交易行为在学术界和实务界争议较大,因此对该行为进行专门研究和深入探讨十分必要。
北京互联网法院副院长赵瑞罡代表共同主办方致辞,他对北京互联网法院的的设立和运行情况进行了介绍,并对各位专家学者的莅临表示热烈欢迎。
在研讨环节,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专家组咨询专家、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王先林,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专家组咨询专家、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宁立志,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专家组咨询专家、浙江理工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王健,南开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许光耀,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焦海涛,中国社科院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韩伟,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教授、中国政法大学竞争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戴龙,《比较》杂志社研究部主管、北京大学市场与网络经济研究中心研究员陈永伟,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讲师、中国政法大学互联网治理研究中心研究员郜庆,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助理研究员程莹,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讲师赵霞,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郝俊淇等专家与学者分别从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电子商务法、合同法等角度对平台封禁行为的规制进行了分析和讨论。
时建中对本次研讨会进行总结评议。他表示,平台封禁行为的研究应当避免泛化的倾向,要运用好类型化分析方法;对平台封禁行为的讨论要结合数字经济的特点,重视平台经济与传统工业经济不同的市场特性。总之,本次研讨会与会专家和学者对平台封禁行为的法律规制进行了较为全面的探讨,在法律性质、法律适用等部分内容上达成共识。研讨会在所有与会人员热烈的掌声中成功落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