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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周颖检察官讲解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若干问题——高级法官、检察官司法前沿讲堂第40讲举行

来源:研究生院   12-24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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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约通讯员 刘颖)12月19日晚,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主办的“高级法官、检察官司法前沿讲堂”第四十讲在海淀校区教学图书综合楼举行。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厅主办检察官、三级高级检察官周颖博士应邀讲解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若干问题,苏州大学国家监察研究院院长李晓明教授,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副院长赵天红教授和中国政法大学国家法律援助研究院院长吴宏耀教授与谈。讲堂由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院长助理肖宝兴主持。

肖宝兴介绍了出席讲堂的各位嘉宾,向主讲人周颖和三位与谈嘉宾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及衷心感谢。

周颖的演讲从设立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背景和意义、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与刑事诉讼模式转型、关于“从宽”的正确把握、当事人权益保障、与律师沟通协商、律师辩护的独立性问题、值班律师的有效参与问题、起诉裁量权、确定刑量刑建议以及上诉抗诉等十个方面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相关问题进行了深入阐释。她指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既是刑事司法的一项原则,又是一项重要刑事制度;既是实体制度,又是程序制度,是集实体规范与程序规则于一体的综合性法律制度。标志着刑事诉讼"第四范式”的形成。近年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得到了极大的推动,但是依然存在许多问题需要继续完善,比如认罪认罚适用率设指标的做法仍存争议,认罪认罚后的“从宽”应如何把握,“从宽”可否跨档减刑或者免刑,抗诉问题和律师独立辩护问题等,一直是制度的难点所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与少捕慎诉慎押司法政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与企业合规制度,共同犯罪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以及重罪、经济犯罪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等问题,仍然值得进一步探讨和深入研究。

在与谈环节,李晓明谈到,讲座让人受益匪浅,听完讲座纠正了原先的一些误解。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精细的系统工程,在这一问题上检察机关更有担当,推动的效果也好得多。要重视对检察官工作尤其是基层检察官工作的异化问题,期望将来能最大限度地降低对检察官的考核。同时,由于实际工作中的站位不同、看问题的方式角度不同,也期待更能够站在当事人与律师的角度看问题,期待制度更加细致、完善,以实现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的理想目标。

吴宏耀谈到,周检察官展现了一个优秀的法律人应该有的素养,讲道理娓娓道来、不回避问题。期望将来法庭上的诉讼参与人都应当展现出这种理性的素养。良法善治需要有一批优秀的法律人去推动,让一个制度释放出立法最大的善意,就必须要有人去推动。法治的进步,永远需要持续不断地努力,永远需要依靠一代代人去推动。

赵天红谈到,很高兴看到以解决问题的态度去把制度工作做得越来越好。将来可否在刑法中把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作为一个独立的量刑情节?从宽的限度能否突破法定刑的限度?只以司法解释的形式去完善制度似乎力度不够,希望将来改革过程中能够继续完善。

在交流环节,同学们踊跃提问,周颖检察官一一作了热情细致的解答。讲堂在师生热烈的交流中、在同学们的热烈掌声中圆满落幕。

肖宝兴作简要总结。他说,周颖检察官的演讲,关注现实,语言精彩,内容丰富,思考透彻,思想深刻,饱含情怀,三个小时的演讲里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这一重要改革作了全面深入的论述,让在座师生受益匪浅。三位与谈嘉宾的精彩发言,进一步深化了大家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相关问题的理解和思考。他表示,今晚的司法前沿讲堂是主讲人和与谈人的深切研讨,是理论和实践的深度交流,是实体法和程序法的深入交汇,精彩纷呈。他再次感谢四位嘉宾对讲堂的大力支持和同学们的积极参与!

编辑 刘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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