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检索 

高级搜索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学术法大  >  正文

数字检察的实践探索——最高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副主任翁跃强做客我校名家论坛

来源:科研处  3-1   阅读:
T AAA

(特约通讯员 杨科)2月27日下午,中国政法大学名家论坛第二百八十七讲在海淀校区数据法学实验室举行,同步在线上向社会各界直播。本次论坛主题为“数字检察的实践探索”,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副主任、数字检察办公室副主任翁跃强主讲,我校副校长时建中主持讲座。

(时建中主持讲座)

时建中向线上线下听众介绍了主讲人的实务工作背景。他表示,翁跃强是数字检察理论与实践方面的专家,他开创性地探索大数据法律监督实践,引领绍兴检察机关在全国的检察机关走在了前列,推动法律监督走向新的领域。此场讲座中,翁跃强将通过一系列案例分析,深化听众对数字检察必要性的思考,可行性的探索,未来制度构建的设想。

(翁跃强讲述“数字检察的实践探索”)

翁跃强表示,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在全国检察机关实施数字检察战略,以实现中国现代化的检察方案。大数据法律监督,从方法论来讲,就是应用数据挖掘案件线索,开展监督,并促进社会的治理,其核心意义可以概括为“数据赋能法律监督,监督促进社会治理”。针对数字检察的实践探索,他从三个维度展开话题,首先分析了为什么要推行数字检察战略,接下来讲述了如何运用大数据监督办案,最后探讨了怎样运用大数据挖掘法律监督线索。就推行数字检察战略的原因,翁跃强表示,这种战略首先是为了满足新形势下检察工作的时代需要,数据作为创新驱动的独立要素、系统治理的关键引擎、大国竞争的战略资源,其重要意义不言而喻。数字时代背景下,犯罪形式呈现网络化、隐蔽化、智能化、国际化的新变化,加强检察法律监督的任务迫使我们改变传统监督方式,监督仍存在薄弱环节,传统的监督办案方式已经不能适应新时代要求,因此尽早推行数字检察战略十分必要。就运用大数据监督办案的方法,翁跃强以“套路贷”虚假诉讼监督模型、非标油偷逃税监督模型、民营医院医保诈骗监督模型三个案例为范本,分析了利用大数据监督办案的多种途径。翁跃强表示,通过建立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可以帮助有关部门发现有规律的、共性问题,从海量数据入手挖掘类案监督线索,树立大数据思维,溯源治理,从而促进社会系统治理。就运用大数据挖掘法律监督线索的方式,翁跃强分析了各类型检察工作中面对的典型问题,其中包括刑事检察中“刑拘下行”、民事检察中“花样版权诉讼诈骗”、行政检察中对行政机关怠于监管“空壳公司”的监督、公益诉讼中“遥感数据排查污染线索”、职务犯罪侦查中“执行法官滥用职权”等等。翁跃强表示,使用大数据挖掘法律监督线索,要关注三个方面,一是研究方向要锚定法律监督的终极目标,二是研究过程要将检察监督实务和理论深度融合,三是主动适应数字时代要求,成为复合型高素质人才。

在提问环节中,在座师生就“数字检察的数据来源”“检察机关履职边界”“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行政机关在数字检察中的关系”“数字检察如何促进检察一体化”等问题提问。翁跃强耐心地一一解答。

编辑 黄楠

关闭

相关文章:

读取内容中,请等待...
| 热点新闻 |
| 法大微信 |
扫一扫,知道更多
| 微博 |

手机版 | mobile phone version

中国政法大学新闻中心版权所有 © 网络工作室负责维护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电子信箱:news@cupl.edu.cn


新闻网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