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应德国慕尼黑大学法学院教授萨利格邀请,中国政法大学中欧法学院教授郑永流在慕尼黑大学为其法学院师生举办了一场题为“实践法哲学——以赵春华非法持枪案为例”的精彩讲座。出席本次讲座的有法兰克福大学法学院教授诺伊曼(Ulfrid Neumann、慕尼黑大学法学院教授施罗特(Ulrich Schroth)、还有来自剑桥大学、慕尼黑大学、哥廷根大学、纽伦堡大学和拜罗伊特大学的多位博士研究生。郑永流是此系列活动中第一位受邀的亚洲学者。
本场讲座由嘉宾介绍、主讲人报告、问答和讨论三个部分组成。开场环节,萨利格首先介绍了郑永流的求学执教经历、主要研究领域、学术思想和成就及影响,并介绍了在场的教授和博士生们。
(郑永流教授在德国慕尼黑大学举办“实践法哲学”专题报告)
在报告环节中,郑永流分四部分展开对实践法哲学的论述,第一部分介绍各个哲学流派针对法哲学基本问题的不同回答,以及赵春华案在中国司法中所面临的解释困境,第二部分介绍实践法哲学的精义,第三部分介绍实践法哲学的方法论,第四部分对上述内容做出总结性陈述。
在问答讨论环节中,现场反应热烈。与会者踊跃发言提问,积极互动交流,郑永流耐心答疑,就相关问题与大家进行了深入地讨论和交流。问答完毕后,在场与会者又开启了第二轮针对实践法哲学理论建构性问题的深入讨论。诺伊曼、萨利格和施罗特分别进行了发言,并就实验法哲学相关问题给出了自己的观点。
(与会者踊跃发言提问,积极互动交流)
至此,时长两个小时的精彩讲座在大家的热烈讨论中结束,萨利格对郑永流的整场报告予以高度评价,表示从报告中学习到很多关于实践法哲学的基本论述,同时他还认为,郑永流的研究还展现出了中国学者对世界重大且一般性问题所作的主体性贡献,这一点尤其难能可贵和值得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