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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特色企业合规制度立法推进研讨会在北京召开

来源:刑事司法学院  特约通讯员 张晔彤   12-4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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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6日,中国特色企业合规制度立法推进研讨会在北京召开。本次会议由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国政法大学)企业合规检察研究基地、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大学)企业合规检察研究基地、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企业合规检察研究基地联合主办。

(会议现场)

会议开幕式由我校刑事司法学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国政法大学)企业合规检察研究基地主任刘艳红主持。中国人民大学荣誉一级教授、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名誉院长高铭暄及我校党委副校长时建中出席开幕式并作致辞。

高铭暄在致辞中提出,在现在这个时间节点研讨企业合规立法问题,可谓正当其时;通过这次会议,一定可以在当前的关键时期发挥集中攻关合规立法难题、协力推动合规立法的重要作用。他进一步提出了对刑事合规立法,尤其是其中重点的单位犯罪问题的几点思考。

(高铭暄致开幕辞并提出几点思考)

时建中在致辞中首先表达了对本次研讨会召开的祝贺,对联合主办的兄弟单位的感谢以及对与会的领导和专家的欢迎。时建中表示,合规是一项具有难度的工作,涉及不同的领域、适用不同的规范,我国的合规发展经历了从被动合规到自觉主动合规的过程,目前合规改革已经走上了一条自主的、自觉的快车道。本次对中国特色企业合规立法相关问题的研究,对于促进学术成果实现制度性转化来说是一次重要的机遇。他希望本次会议既能展望未来,又可以梳理既有的研究成果、通过现有成果推动企业合规发展并将相关理论转化为法律,期待本次会议能够结出丰硕成果。

(时建中在开幕式上讲话)

本次研讨会分为主旨演讲和专题研讨两大环节。主旨演讲由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时延安主持,最高人民法院刑二庭原庭长王晓东、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高景峰、北京大学法学院学术委员会主席陈瑞华、我校刑事司法学院院长刘艳红分别就企业合规改革的重要意义和立法修正建议展开演讲。

专题研讨分为三个议题,分别是“企业合规的刑事实体法立法推进”“企业合规的刑事诉讼法立法推进”以及“企业合规的行政法立法推进”,探讨企业合规在刑事实体法、刑事诉讼法和行政法等不同法律部门的立法推进问题。

来自全国人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工商联等机关团体和来自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等重点院校的专家学者共70余人参加会议。

编辑 买丽旦(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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