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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高院与我校联合举办“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判定标准的司法案例研究 ”研讨会

来源:法律硕士学院   10-29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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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9日,“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判定标准的司法案例研究”研讨会在我校海淀校区举行。本次研讨会重点讨论了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互联网专条以及第二条的适用、不当干扰与流量劫持等新类型案件的判定标准、自由竞争与不正当竞争的边界、鼓励创新与维护市场秩序的关系、不正当竞争行为判定时的综合利益考量、互联网不正当竞争纠纷的管辖等问题。研讨会由我校与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举办,来自北京、河北、天津等地法院的法官与我校学者参加了本次研讨会。

副校长时建中在致辞中表示,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与法大于2023年3月14日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推动双方在课题申报、学术研讨、成果转化等方面广泛合作。本次会议的召开是双方合作协议的落实成果之一。互联网不正当竞争法律问题是非常前沿的热点问题。与传统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相比,互联网不正当竞争与平台、技术和数据相关,在产生场景、行为后果和对竞争秩序的影响上具有较大差异,本次会议对判定标准的探讨富有挑战性。时建中感谢参会嘉宾的莅临,并预祝研讨会取得圆满成功。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第三审判庭庭长宣建新介绍了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项目“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判定标准的司法案例研究”的申报和研究情况。他表示,该课题的研究面临着来自法律理论的研究能力和司法案例的样本数量、审判经验两方面挑战,因此今天的研讨会对课题研究意义重大,希望与会专家畅所欲言、不吝赐教。

我校法律硕士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陶乾代表课题组就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司法判定的基础问题、互联网不正当竞争案件司法裁判的情况统计、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司法判定的考量因素、互联网不正当竞争典型纠纷的实证考察、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判定标准的完善建议五个方面的内容进行了分享,并强调了当下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司法判定的重点和难点。

与会法官和学者对课题组在研究过程中发现的疑难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参与研讨的专家还包括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副庭长张岩、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法官高翡、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法官董声洋、河北雄安新区中级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副庭长邢会丽、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庭长杨德嘉、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庭长罗曼、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负责人俞凯欣以及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副教授郜庆。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王利军在总结讲话中表示,今天的研讨会对“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判定标准的司法案例研究”课题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了充分讨论,非常成功。他对参会的司法实务专家表达诚挚的谢意,感谢他们为课题组进一步优化和完善课题报告提供了丰富而珍贵的思路和建议,他同时感谢京津冀法院的大力支持,希望以本次研讨会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与中国政法大学的战略合作,加强京津冀法院在知识产权审判领域的交流合作,共同推进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提升。

编辑 林蕾_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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