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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讲坛:黄进校长解读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精神

来源:文/通讯员 王一焱 方悦 图/摄影工作室 卢云开   11-3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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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日,光明日报旗下品牌栏目《光明讲坛》在我校学院路校区举办。我校校长黄进发表题为《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的主题演讲。

光明日报副总编辑刘伟等出席讲座,我校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李曙光,副院长解志勇、何欣及多位教授和上百名研究生参加了讲座。讲座由李曙光主持。

讲座开始之前,刘伟就“光明讲坛走进中国政法大学”发表开幕致辞。黄进介绍了法大师生热情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情况,并倡议广大法学院校师生积极学习全会精神,同时阐释了依法治国的重要性。

在讲座中,黄进从三个方面讲述了他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心得体会。

首先,他指出此次《决定》精神的亮点:六个“第一次”——中国共产党第一次以法治为主题召开全会,第一次提出全面依法治国总目标,第一次提出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第一次提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第一次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任务,第一次提出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这其中要坚持“两个建设”:建设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要把握“五个坚持”: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以法治国和以德治国思想相结合,坚持从中国实际情况出发;要建立“4+1”体系:完善的法律法规、高效的法治实施、严明的法治监督,有力的法治保障和完善的党内法律法规体系。

其次,他强调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并指出,中国现行宪法是一部好的宪法,是一部与时俱进的宪法,但仍有不断进步、不断完善的空间。现行宪法应加强权威和实施以产生更大效力,发挥宪法在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中的作用。黄进介绍了美国宪法的优缺点,以此引出中国宪法没有深入人心和国民对其普遍不重视的国情,强调了把真正确立我国宪法地位的重要性。

最后,黄进总结了法学院校的责任和使命。他指出,法学院校培养的法律人应该做法治思想的引领者、法学理论的创新者、法治体系的建设者、法学教育的创新者和法治生活方式的布道者。他还以送法下乡的亲身经历详谈了他对于基层法治现代化的感悟。他特别强调应该发挥法大在中国法治建设中的作用,肩负起法学院校和法律人的责任和使命。

相关介绍:

《光明讲坛》是光明日报下的讲坛类版面,是根据中央有关精神,适应文化体制改革的需要而创办的,双周一期,每周四出版。《光明讲坛》邀请权威专家来主讲,通过“讲文化之命题,演时代之故事,解大众之疑惑,觅济世之良方”,力争使《光明讲坛》成为传播知识的舞台,引导舆论的强势阵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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