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5日,我校名家论坛第167讲在学院路校区科研楼B211教室举行。北京大学满运龙教授为我校师生做了一场题为“美国证据法的宪法维度” 的精彩演讲。本次论坛由科研处主办,证据科学研究院、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共同承办。证据科学研究院名誉院长、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联席主任张保生教授主持。

(满运龙教授作精彩演讲)
满运龙教授从宪法的独特视角看证据法发展,围绕美国证据法的宪法维度这一主题,分为“历史变迁”、“制度互动”、“司法运作”三部分,详细讲解了宪法和证据法的共性与差异。
满运龙教授指出宪法作为最高法律,起着指导、规范、制约证据法的作用。当宪法原则与证据规则冲突时,宪法原则优先。传闻证据例外,适用于刑事被告时,必须以有机会进行交叉盘问(当庭或庭外)为前提。但是在很多情况下,二者关系并不是单一性的,证据法的许多规则都可以为宪法原则提供根据。第一,普通法为共同渊源,而非互相派生;二者在历史发展中有重合,也有区别,甚至冲突;第二,普通法和证据法为宪法提供了司法程序正义的素材;第三,证据规则宪法化和宪法解读界定、规制了证据法进一步发展。
(图/尹建峰 编辑/骆红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