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11月1日中国社会科学论坛暨第十二届国际法论坛于北京举行,本次论坛的主题为“国际法治与全球治理”,众多海内外著名国际法专家应邀出席,就当前国际法发展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国际环境法研究中心主任林灿铃教授应邀出席并作题为“国际环境条约之不遵约机制——走出国际环境法发展困境的破冰船”的主题发言。我校同时应邀出席本届论坛的还有朱利江副教授。

(林灿铃教授发言)
林灿铃教授认为现实中大多数国际环境条约的不遵约情势并非源于缔约方主观故意不履行条约义务,而是因为客观上缺乏资金、技术和履约能力。基于此,林灿铃教授在发言中指出“为了实现国际环境条约的目的,促进缔约方履行其条约义务而对未能履约的情势进行预防、判别和应对所作的非对抗性的制度安排”的不遵约机制之根本目的就是帮助未能遵约的国家回到遵约的轨道上来,促进条约的履行,保证条约目的的实现。为达此目的,该机制主要是通过缔约方主动提交关于自己的呈件、某个缔约方提交的关于另一缔约方履约情况的呈件、以及由条约机构提交呈件等启动方式为国际环境条约的履行提供保障,同时明确具有“合作和非对抗性”特征的不遵约机制与“对抗性,包含惩罚因素”的传统保障机制也并非对立,而是为了弥补传统的条约保障机制的不足。发言中,林灿铃教授强调了不遵约机制的作用及其意义在于首先是敦促和帮助缔约方履行国际环境条约;其次,不遵约机制是国际环境援助制度的强化和补充;最后,不遵约机制促成是国际环境法重要渊源之一的国际环境条约的签署不使国际环境法渊源枯竭。林灿铃教授强调,尽管不遵约机制目前尚不完善,但毋庸置疑,不遵约机制是人类环境保护事业发展进程的重大创新,更是承载国际环境法走出发展困境的破冰之船。
林灿铃教授发言的独到见解得到与会专家学者的高度评价和肯定,林灿铃教授衷心感谢会议主办者的邀请,表示参加这次会议与来自不同国家的专家、实务工作者进行同席研讨,是一次绝好的学习机会。
(编辑/骆红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