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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史深处的探寻——中银致知讲坛29期 终身教授张晋藩先生析中华法史

来源:通讯员 张天舒 高晓蕾 实习通讯员 张婧琪 邹中桥   10-17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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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6日,中国政法大学第二十九期中银致知讲坛在昌平校区举行,为同学们献上了一场精彩的中国法制史盛宴。活动由法学院分团委主办、法学院学生会承办、中银律师事务所协办。出席本次讲坛的嘉宾有著名法学家、我校终身教授、博士生导师张晋藩先生,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生导师赵晓耕教授,我校博士生导师郑显文教授,论坛由我校博士生导师张生教授主持。

张晋藩先生作了精彩演讲,他阐释了法律传统的现代意义,批驳了有些学者关于“中国古代没有民法”的观点。他说,法制史与法律的发展都跌宕起伏,改革开放后才迎来了春天。中国古代从孔子到司马迁,都多主张历史信而有证,开创了良好的传统,并延续至今。其间存在的恶意篡改中国历史的情况以及有关法制史的误解是不符合真实法制历史的。中国古代的法律体系是诸法并存的,以刑法为主,其他法律一应俱全。中国古代重视公权,但不代表不保护私权。中国古代有自己固有的民法,唐律中民法条例便不在少数,而宋律中的民事法律条款更加丰富,到了清朝,《大清律例》、《大清会典》等等都有纯粹的民事法律条款,其细密程度甚至胜于今日。

他认为,法制史学绝不是钻故纸堆,为了历史而研究历史,它的价值在于弘扬法治精神,阐明中国古代法制的功能。首先是中国古代法律的治世功能。其次,它还有一种功能便是厚风俗,正人心。此外,法制也能对国家、对社会起到应有的功能。张晋藩先生指出,研究法制史研究的是过去的,而面对的应该是现实,法制史的生命力应该在于总结过去的经验为现代提供的借鉴。

张晋藩先生指出,传承中华法治文明的意义重大:首先,它可以保留、宣传中华民族优秀的文化。其次,弘扬传承法治文明,也可以发扬与法治有关的中华民族精神。第三,传承法治文明,传承它在法的理念、法的原则上的价值。张晋藩先生强调,法制历史是我们重要的文化遗产,其中有灿烂的成就和非常值得弘扬的精神,有超越时空的民主成分。他希望同学们给予法制史学以温情和关怀,将传承与创新相结合,促进我国法制史研究的发展。

随后,赵晓耕以幽默的语言继续讲解了传统法律,郑显文又对张晋藩所讲的部分内容做出了补充,阐释了人本主义的立法执法制度和法律的真善美。

在互动环节中,各位嘉宾教授针对同学们的提问作了细致、详尽的解答。张晋藩先生提到自己对法律史研究的信心来源,一是对历史的兴趣;二是受史学之海浩瀚无边、丰富深邃的吸引;三是作为学者的历史责任感;四是中国法律历史的发展。张晋藩先生说,自己只有两大长处:第一不敢偷懒,第二不敢自满。这位八十二高龄的老先生依旧坚持每天学习工作六小时,孜孜研法史,默默育人文,他以心血诠释了什么是一个具有责任感的法学人,在场的听众都为之动容。

最后,本次讲坛在热烈的气氛中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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