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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科院程卫东研究员做客我校名家论坛:从目标与规范谈欧盟新一代自贸协议

来源:科研处 比较法学研究院   6-2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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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8日,我校名家论坛第156讲在学院路校区科地104教室举行。中国社科院欧洲研究所副所长程卫东研究员为我校师生做了一场题为“欧盟新一代自贸协议:目标与规范”的精彩演讲。本次讲座由科研处主办、比较法学研究院承办,欧洲研究中心主任张彤教授主持。

(程卫东做客我校名家论坛)

程卫东研究员首先介绍了2006年前后欧盟自贸协议(FTA)的变化。在2006年之前,欧盟共同商业政策(CCP)主要关注区域化与多边化,作为CCP的一项内容,欧盟自贸协议主要用于地区性目的,以及用于给予优惠的国家和欧洲前殖民地国家。在此背景下,欧盟自贸协议不只是以贸易为目标,更主要是作为实现广泛的欧盟目标的一项政策工具。2006年之后,特别是2009年《里斯本条约》生效,随着欧盟共同商业政策的改革,欧盟新一代自贸协议的目标也发生了改变。主要立足于对国际贸易格局与欧盟经济上优势的一种认识,欧盟新一代自贸协议作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用来维持欧盟竞争力的一项重要工具,其目标在于通过新一代自贸协议确立新的贸易规则,发挥欧盟的竞争优势,从而使欧盟企业在全球市场上具有竞争力,使欧盟能够从全球经济增长,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增长中获得利益。

程卫东研究员还介绍了欧盟新一代自贸协议的主要内容,这些规则体现了欧盟长期以来积累起来的优势,主要包括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知识产权、政治条款和可持续发展条款。程卫东研究员还分析了欧盟在建立新一代自贸协议目标与规范之间关联性的措施,包括确立优先领域、优化自身建设、优选谈判伙伴、建立战略联盟等方面。这些措施体现了欧盟新一代自贸协议的战略目标,实际上是为了确保欧盟在主要市场发展的规则与欧盟标准一致。

最后,程卫东研究员对欧盟新一代自贸协议的实践提出了几点思考。国际贸易领域的规则之争在很大程度上是利益之争。欧盟自贸协议的目的不是要创设一个更加公平、合理的世界经济秩序,而是一个对欧盟更加有利的国际贸易环境。在国际关系发生巨大变化的今天,发展中国家,特别是中国应该形成自己的自贸协议谈判战略。在考虑中国国情的前提下,需要关注欧盟自贸协议中的一些新规则,促进国内在环境保护、劳工标准、知识产权保护等领域立法与执法工作的改进与发展。

(编辑/骆红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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