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上午,研究生院召开我校法学研究生教育质量评估(试点)工作部署会议,标志着全校法学研究生教育质量评估工作正式启动。会议由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李曙光主持,副校长朱勇出席了会议,刑事司法学院院长曲新久、副院长汪海燕、国际经济法学院院长孔庆江、副院长杜新丽、研究生院副院长王振锋、何欣等作为试点评估领导小组成员也出席了会议。
会上,研究生院副院长、试点评估领导小组副组长解志勇首先对试点工作的目的、意义进行了说明,指出研究生教育评估是自我“诊断式”的质量评估,目的是发现问题,找出不足,最终实现提高我校研究生教育质量的目标。解志勇对试点工作的组织机构、评估范围、评估安排、评估方式、评估结果和改进提升方案、工作流程和时间安排进行了部署,并对评估内容和指标体系、经费保障、材料要求等问题进行了说明,同时对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开展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的相关文件进行了传达和解读。
朱勇对我校研究生教育质量试点评估工作提出了要求。他指出当前我们应着重做好提高质量和规范管理这两项工作,对近三年的教育质量,要实事求是,不弄虚作假,不足之处可以后期改进。他还鼓励各学院开展自身的特色教育,处理好标准化培养与特色化培养之间的关系。他指出,研究生质量评估工作任务重,要求试点学院克服困难,组织本学领导班子及中青年骨干教师等力量,以研究生教育质量指标为刚性标准,学院之间相互取长补短,完成这一重要任务。朱勇还对评估工作进行了前瞻性的分析判断,指出我校的质量标准及培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瑕疵都会在评估工作中向社会公开,让大家不怕露丑,做好接受全社会监督的思想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