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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13日,由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委托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李曙光教授开展的“规范市场价格行为立法研究”课题评审会在西城区银龙苑宾馆会议室召开。国家发改委价格司政策法规处处长成钢、副处长侯守礼,法规司行政复议处处长韦大乐,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法制工作处处长张正明,全国人大法工委立法规划处副处长侯晓光,国务院法制办财金司一处副处长叶建勋以及来自北京、安徽、湖南、广东、陕西等地的价格主管部门代表出席了会议。中国工商行政管理协会秘书长陈烨、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刘继峰、中国矿业大学文法学院教授殷召良、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贺丹、北京邮电大学人文学院副教授谢永江等专家学者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巡视员张满英主持。
开场致欢迎辞后,主持人张满英巡视员代表委托方对课题组一年多以来对课题研究付出的辛勤劳动以及各位专家学者给予的大力支持表示了感谢。
中国政法大学刘继峰教授代表因事未能出席的课题组负责人李曙光教授对该课题的阶段成果进行了汇报。他指出,《规范市场价格行为条例》旨在从操作层面细化和补充《价格法》。该课题研究分为三个子项目,其中核心项目为“《规范市场价格行为条例》条文及说明”。项目遵循的整体思路为:以《价格法》与《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为基础,以向国务院行政法规立法提供依据为目标,以做“加法”和适度超前为原则,搭建了《规范市场价格行为条例》的框架,分别是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市场价格违法行为、第三章行业协会、第四章价格调控与监督检查、第五章法律责任以及第六章附则。现课题组已初步完成该条例第一稿,正迫切需要征询中央及地方价格主管部门的意见。
在上午的咨询评审环节,殷召良、谢永江、张正明、陈烨、韦大乐、侯晓光、叶建勋、成钢、侯守礼均对该课题成果表示了极大的肯定,指出该初稿资料详实、有创新点、有针对性、有深度和前瞻性,并对于《规范市场价格行为条例》的覆盖面以及兜底条款的法律依据等立法技术性问题提出了相应的评审意见,刘继峰教授对专家学者的意见一一进行了回应,表示会积极采纳相关意见,进一步完善该课题成果。
总结发言阶段,国家发改委价格司政策法规处成钢处长对本次会议主办方表达了感谢,并对课题组的研究成果提出了充分的修改建议与期望,并表示会继续支持课题组的研究工作,特别是案例资料的提供与调研活动的配合等方面。会议在上午进行三个多小时、下午进行两个多小时后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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