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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夕闻道》第四期:杀婴虐童无独有偶 犯罪行为如何作解

来源:刑司记者团   4-12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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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0日晚7点,《朝夕闻道》主题讲座第四期在学活报告厅开讲,本期活动由刑事司法学院分团委主办,刑司院学委会承办,主题为“杀婴虐童无独有偶,犯罪行为如何作解”,张青松律师、阮齐林教授主讲,罗翔老师担任嘉宾主持。

在简要回顾了不久发生的浙江虐童案和长春杀害儿童案后,罗翔提出了“中国关于虐童案的法律体系如何”的问题。阮齐林表示中国目前的法律还不够完善,张青松则从另一个角度指出法律如何处罚不能按照人民群众的感受来进行。

随后罗翔就二人观点进行了简要总结,并抛出三个问题与嘉宾进行讨论:⑴刑法处置要不要考虑普通人的道德情感;⑵以弱势群体为对象犯罪是否应该与对象是成相区分,是否应该单独立法;⑶浙江虐童案按照当前法律是否可以追加寻衅滋事罪、侮辱罪和虐待罪等罪名。

阮齐林和张青松依次就相关问题进行了阐述。阮齐林主要围绕“人性”“爱”等角度展开论述,并表示道德问题应当对法律有一定影响;张青松则认为法律问题不能受到过多的道德影响,同时他对第二个问题表示,凡是不能一刀切,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最后,罗翔又提出长春案是否应该判处死刑,要不要立即执行这一话题进行讨论。阮齐林认为杀死罪犯与教育改造罪犯的目标相冲突,所以即使要判死刑也不应立即执行。张青松对上述观点表示认同,他认为在以下三种情形下不建议判处死刑:⑴证据不一定确凿;⑵罪犯有自首情节;⑶犯罪行为是因为太愚蠢而非主观恶意。罗翔则不赞同二位嘉宾观点,他认为从道义上来讲,法律如此判处既能获得人民大众的支持,同时也能对受害者得以法律上的权益维护。

几番激烈的交锋之后,讲坛进入问答环节。现场提问积极,嘉宾也及时对他们的问题进行了回应。至此,本期《朝夕闻道》圆满收场。

【嘉宾介绍】

张青松:北京尚权律师事务所主任,全国律协刑事专委会委员,北京律师协会刑诉法专委会副主任,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法律硕士导师,北京市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理事,美国联邦刑事辩护律师协会(NACDL)会员。被评为“全国律师界十大新闻人物”之一、“北京市百名优秀刑辩律师”,并被誉为刑辩的“京城四少”, 还荣获精英律师刑辩奖。 参与辩护的案件包括著名演员刘晓庆及其公司涉嫌偷税案,被称为中国宏观调控第一案的江苏“铁本”案,轰动全国的江西南昌“德国牙医”非法行医案,全国“五大土地违案”牵涉的原青岛崂山国土资源管理局局长受贿案等重大刑事案件。

阮齐林:法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原中国法学会刑法研究会副会长、原北京市朝阳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治学严谨,授课幽默风趣,其讲解娓娓道来,极具学者大家风范,深受学生爱戴。独角兽司法考试网等著名司法考试学校签约刑法主讲教师。

罗 翔: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北京大学刑法学博士,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访问学者。曾赴德国学习交流,现为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教师,多次被评为法大“最受本科生欢迎的十位教师”,被称为“刑法学小王子”。 主持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政法大学校级青年项目、参与国家社科、公安部、司法部等多个科研项目。出版个人专著两部,合著五部。在《比较法研究》、《刑事法评论》、《中国刑事法杂志》、《法律适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等期刊杂志发表学术论文30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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